一、办事项目
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二、办理机构
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就业指导科”窗口。
三、办事依据
《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
四、办事依据
家政服务机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注册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注册地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申请材料
1、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协议;
2、《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原件和复印件;
5、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6、家政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向注册地人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处理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办理地点
单位: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窗口
地址:罗庄区广电巷与湖东路交汇财税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39—824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