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主要内容和标准:鼓励用人单位与高校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实习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与“双一流”高校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的,补贴时间可延长至12个月。每年每家单位最高补贴20万元。
2.执行期限:长期。
3.适用对象:经市人社局认定的临沂市大学生实习基地。
4.政策依据:《关于建设时尚青春宜居乐业的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29条政策措施》。
5.申请材料:《临沂市大学生实习协议书》《实习人员花名册》、发放生活补贴的银行凭证或记账凭证、在校生身份证明等材料。
6.经办流程、渠道和时限:
实习活动结束后,实习基地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流程发放实习补贴。
7.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人才综合保障中心860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