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及教师的管理。
2、学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
3、学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学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午晚休按时作息;除大休、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学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应事先请假,由班主任签批请假条并报政教处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
5、学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按规定的地方倾倒垃圾。
6、学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告,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学生不得着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
8、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校,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私自外出,若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宿管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要按要求把寝室打扫干净,凡未达到要求的,由宿管员扣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奖励。
12、学生要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学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贵重物品进入学校,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事件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政教处。
14、学生表现情况纳入评优,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并通知家长。
二、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1、学生翻越栏杆围墙、攀登楼顶、爬树和爬窗。
2、学生抽烟、喝酒、赌博或变相赌博。
3、学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学校。
4、学生未经许可,私自外出。
5、学生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
6、学生有敲诈勒索其他同学财物的行为。
7、学生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8、其他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
三、寝室长职责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职责。
2、督促本室同学严格遵守寝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负责检查本室同学的内务情。
4、每周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
5、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工作,调解同学间的矛盾。
6、协助宿管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