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临沂市罗庄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营子社区、后盛庄社区,位于盛庄街道西部,东至盛庄西路、西至营子社区土地、南至双月园北路、北至山东远通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营子社区、后盛庄社区。
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后盛庄社区,位于盛庄街道西部,东至盛庄东路、西至盛庄西路、南至双月园北路、北至山东远通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后盛庄社区。
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营子社区、后盛庄社区,位于盛庄街道西部,东至盛庄西路、西至营子社区土地、南至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北至双月园北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营子社区、后盛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罗庄区盛庄街道营子社区、后盛庄社区、前盛庄社区,位于盛庄街道西部,东至盛庄东路、西至盛庄西路、南至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北至双月园北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盛庄街道营子社区、后盛庄社区、前盛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盛能湖片区灰坝项目, 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罗庄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380号)。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23日由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罗庄区盛庄街道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罗庄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罗庄区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乡镇)和村(居)、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罗庄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汤向兴
联系电话:0539-8289027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