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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3/2022-00000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扶持江泉集团发展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2-12-25
 公开日期  2022-12-25  发布机构  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扶持江泉集团发展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高洪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江泉集团发展的建议(编号20220128号)》建议收悉。

您的建议很好。前期,在我区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和企业诉求,已与华盛江泉未来产城融合新区方案进行多次沟通对接,其中符合“三线”划定规则的大部分土地也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则和原则,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沟通,科学合理的将华盛江泉未来产城融合新区方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批复生效前,可以按照过渡期规划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推进。近两年来,省市区多次出台相关政策服务保障项目用地。

一是实行土地指标跟着项目走政策。按照节约集约、分级保障、突出重点、盘活挖潜的原则,实施配置土地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政策。国家、省、市级重点项目由国家、省、市对应直接配置指标,区级项目根据我区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完成量获得上级分配指标进行保障。2021年,我区通过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获得上级分配指标684亩,有力的保障了全区项目落地需要。

二是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简称“两规”)一致性调整。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不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或调整项目所在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对不符合“两规”的,可对“两规”同步进行一致性修改,编制“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并在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落实。根据以上政策,我区对无城镇规划的项目用地,采取编制村庄规划的方式进行了解决;

三是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工作。近几年来,我区一直在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工作,盘活现有存量土地。2020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7039亩,闲置低效土地1560亩;2021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868亩,闲置低效土地1706亩。工矿废弃地复垦亩,腾退全区27家陶瓷企业土地面积3695.691亩。借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读地云”系统,加强地块推介工作,推介9宗批而未供土地上线,面积778.34亩。

四是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模式出让。2020年,区政府印发了《罗庄区“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订了《罗庄区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指导标准》和《罗庄区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格式文本)》,罗庄经济开发区牵头,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全区工业用地全部按照“标准地”模式出让。通过工业用地“标准地”模式,在土地出让时即明确了项目的国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指标,促进了工业项目快落地、早达产、高质量发展。

今后,我们将会认真按照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沟通和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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