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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610/2022-0000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扩大老年医保覆盖面的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2-06-17
 公开日期  2022-06-17  发布机构  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扩大老年医保覆盖面的建议的答复

郭英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扩大老年医保覆盖面的建议》已经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感谢您关心医保事业的发展、关心基层群众医疗保障服务需求,现就您关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70岁以上老年人参保37109人,贫困户938人,低保户3215人,特困户1173人,残疾人7892人,优抚对象2864人,全部由区政府财政资助参保,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参保负担。

二、问题回复

1.关于减少65岁—69岁之间老年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用问题

罗政办发〔2021〕20号《关于印发【罗庄区2022年度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我区2022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等政府资助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由区政府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70周岁以上老年人(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区政府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2011年至2022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320元。总的看,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7%,是居民医保主要筹资来源。从实践情况看,当前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和办法,支撑了参保人医保待遇支出和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对于个人缴费有困难的居民,国家明确对纳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给予分类资助,进一步减轻个人缴费压力。目前我区70岁以上老年人参保37109人,贫困户938人,低保户3215人,特困户1173人,残疾人7892人,优抚对象2864人,全部由区政府财政资助参保,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参保负担。目前我市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全市政策统一,我市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增幅远远赶不上支出增长,而且每年的支出缺口在不断在加大。为65岁—69岁间的老年人资助医保费用尚不具备条件。

2.关于提高大病医疗报销比例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大病医疗报销比例问题属于全省统一政策标准,市县(区)无权制定政策。目前执行的大病医疗报销政策是:全省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 7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给予 40万元的补偿。对脱贫享受政策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6000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6000元以上(含6000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 80%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设置最高支付限额。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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