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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5/2024-00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4-28
 公开日期  2024-04-28  发布机构  罗庄区文化和旅游局
临沂市罗庄区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计142万元(临财教指(2023)9号),资金分配情况如下:一村一场戏演出服务费55.86万元,公益电影放映服务费28.4万元,应急广播新增村级平台建设3万元,图书购置费20万元,图书馆(海棠馆)建设5万元,图书馆(文化中心)消防改造15万元,举办各类文化活动14.74万元。以上项目都已完成,发挥了良好的绩效,对于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4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专项资金到位14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4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专项资金已支付70.86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49.9%。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目标明确,严格按照资金预算和政府采购要求开展项目、进行采购,坚决杜绝超预算行为。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条款规定进行审批把关,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支付资金,确保各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深入基层、问需于民。为提高基层群众文体生活满意度,按照2023年工作计划,送戏下乡及公益电影放映均完成年初计划场次,由广电网络公司罗庄分公司对村村响广播设备、中心机房、主分机平台及167个村级平台进行调试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并验收合格支付部分服务费;新建图书馆、文化馆、城市书房等公共场馆;补充图书馆馆藏图书,丰富图书资源,便于群众借阅;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24场次;图书及场馆数字化建设按照年初计划严格执行采购手续完成。截止至2023年12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已支付70.86万元,全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文化厅文件要求执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没有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一村一场戏演出280场,服务费55.86万元,已完成支付。

2、公益电影放映1824场,服务费28.4万元,未完成支付。

3、应急广播村村响运行服务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罗庄广电网络公司对全区159个和8个贫困村的应急广播设备运行进行升级建设,及时解决运行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信号畅通,建设费用共70万元,支付3万元,剩余资金未完成支付。

4、图书馆新馆建设,采购金额269万元,施工过半工程款50万元,支付5万元,剩余资金未完成支付。

5、开展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24场次;活动费用14.74万元,未完成支付。

6、图书馆馆藏图书更新:通过政府采购购置图书20万元,采购已完成,未完成支付。

7、文化中心图书馆消防改造31万元,改造已完成,支付15万元,剩余资金未完成支付。

(2)质量指标。

应急广播村村响运行、文化中心、城市书房建设:通过提升硬件设施,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文化活动开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群众满意度。

(3)时效指标。

以上所有项目均已按计划顺利完成。

(4)成本指标。

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公益性的文化服务,不涉及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公益性的文化服务,不产生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提升了我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引导全民阅读活动和开展村居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娱乐及演出等活动,让人们参与其中,接受各种艺术熏陶,满足了群众的活动需求,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升了全区文化建设水平,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务,不产生生态效益。

(4)可持续影响。

近几年通过文化建设投入,我区加快文化体制创新,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形成了人人参与文化活动、人人共享文化成果的可喜局面。通过项目的实施,为社会提供长期的服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组织实施并完工的项目,项目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能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所有分配的项目都已实施完成,已完成验收工作,全部进入付款程序。项目从立项到采购(实施)、验收程序较为复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从而影响资金支付进度。我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开展仍需进一步加强,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管控和项目绩效管理,增强工作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努力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提速增速。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综合自评等次为良。严格按照自评结果结合预期目标进行自查和整改,加快推进项目的验收进度,完成所有项目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本次自评报告拟在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均未有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附件【附件1: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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