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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1/2022-00000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食品经营(学校食堂)监督检查标准  成文日期  2022-06-14
 公开日期  2022-06-14  发布机构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学校食堂)监督检查标准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一、许可管理

1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是 □否


二、信息公示

2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是 □否


3

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是 □否


4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健康证明。

□是 □否


三、制度管理

5

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 □否


6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是 □否


四、人员管理

7

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 □否


8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是 □否


9

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是 □否


10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不在食堂内吸烟。

□是 □否


五、环境卫生

11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

□是 □否


12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是 □否


13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是 □否


14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是 □否


六、原料控制

(含食品添加

15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 □否







剂)

16

食品贮存符合要求,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是 □否


17

无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未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未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是 □否


18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是 □否


七、加工制作过程

19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是 □否


20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是 □否


21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是 □否


22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是 □否


23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是 □否


24

设置专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

□是 □否


八、设施设备及维护

25

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是 □否


26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是 □否


27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是 □否


28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是 □否


九、餐饮具清洗消毒

29

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是 □否


30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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