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和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省清洁厨房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指导监督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标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全区餐饮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在全区开展清洁厨房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单位厨房软硬件水平,实现场所环境清洁卫生,食品污染有效控制,带动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到2022年底,学校(幼儿园)食堂80%、养老院食堂60%、中型以上餐饮单位50%以上达到清洁厨房要求。2023年底,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院食堂100%,中型以上餐饮单位80%以上达到清洁厨房要求。2024年底,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院食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100%达到清洁厨房要求。小型餐饮单位由将根据中型以上餐饮要求,到2022年底创建10家示范小餐饮单位,2023年底示范单位扩展到30家,实现逐步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推行“五净”标准。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基础上,以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人员净、食材净等“五净”为重点,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张贴上墙,督促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创建“五净”达标的清洁厨房。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树标对标,推行“三白”即“白手套、白毛巾、白口罩”等活动,提升厨房卫生管理水平。鼓励学校食堂和养老食堂落实色标管理。
(二)落实色标管理。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工用具、设备标识管理指南》,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色标管理。做到加工用具、设备定色、定人、定位,各种标识以图片或示例说明方式在各食品加工操作区域明示。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制定食品工用具、设备标识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流程、要求并张贴上墙,规范内部管理。
(三)实施小餐饮规范提升。以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小餐饮后厨为目标,监督小餐饮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持续开展“在一线助规范”活动。
三、评定方式
坚持“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对达到清洁厨房标准的餐饮服务单位,由各市场监管所评审,食品科抽查审核,名单分别在罗庄区政府网站公示。清洁厨房结合日常检查实行动态管理,评定周期一般为3年。对不符合清洁厨房标准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查处,予以除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清洁厨房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要把行动效果放在首位,统筹结合,循序渐进,确保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明显的效果。
(二)强化正面引导。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厨房行动的目标任务、动态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的浓厚氛围。要注重调动餐饮服务单位参与的积极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落实清洁厨房“五净”要求。
(三)强化督导考核。区局将强化检查督导,将该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工作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各市场监管所将工作总结请分别于每年的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送区局。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三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