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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1/2022-00000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2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成文日期  2022-02-08
 公开日期  2022-02-08  发布机构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药品市场监管工作

1、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贯彻执行省药监局“6+6”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促辖区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职责,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用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

2、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工作。持续对疾控机构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开展苗全覆盖检查,重点对临时接种点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卫生健康部门。

3、开展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临沂市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重点领域清单化管理,实施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主体责任公开承诺制”、“主体责任风险自查报告制”,组织辖区所有零售药店签订公开承诺书。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能力评估,落实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责任。

4、完成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继续推进规范药房创建,按期完成第二阶段创建任务,市局拟与市卫生健康委开展督导验收工作。

5、完善药品网格化监管。将辖区零售药店、药品使用单位、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全部纳入监管网格,明确每一家药店的疫情防控具体监管责任人,一并纳入零售药店监管网格,完善更新网格化监管台账、网格化监管公示牌内容,同时,继续组织药店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创建,运用药店“一店一码”公示监管及放心消费联动措施,实现全部零售药店公示监管“一店一码”。

(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1、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清单化管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继续开展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安全监管。

3、结合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开展乡镇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问题整治,探索有效治理机制。

4、探索智慧化监管,搭建智慧化监管平台。

(三)化妆品监管工作

1、开展化妆品经营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运用“基层一体化平台”,建立完善化妆品经营者企业档案,进一步落实化妆品经营网格化监管、分级分类管理、监管信息公示等工作。

2、持续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活动。进一步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第二阶段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3、对全区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等化妆品集中销售区域,推广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方、网格员、经营者”三级网格化管理的模式,落实开办方管理责任,实现化妆品监管社会共治。

4、统筹推进化妆品国抽、省抽、市抽任务,做好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确保抽样任务完成率、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到100%。

5、以525化妆品科普宣传周为主线,开展线上线下安全用妆科普宣传及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化妆品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

(四)药物警戒中心(安全监测工作)

1、召开全区的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会议,联合卫健局开展。

2、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任务。

3、抓好风险防控,守住安全底线。密切关注、妥善处置聚集性不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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