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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1/2021-00001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1-09-30
 公开日期  2021-09-30  发布机构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到不合格食品的不上市、不进户、不上桌,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75号),结合全区实际,就加强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各级工作部署,坚持严防严管严控,以“食品安全市”创建为统领,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为主线,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要点

(一)扎实做好食安办综合协调工作。发挥区食安办协调作用,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与衔接配合,落实党政同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做好市对区食品安全考核工作。

(二)强化抽检监测。坚持问题导向,梳理年度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制定第四季度专项抽检监测计划。明确抽检重点品种、项目,确保抽检覆盖各类生产经营业态,同时加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信息通报。

(三)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纳入农村综合治理。指导各监管所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严厉打击制售“三无”、劣质、过期食品及虚假标注、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三、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重点

(一)提升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展“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检验”行动。2021年年底前,企业标准公示率、自查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覆盖率达到100%,在产小作坊生产合规率达到95%以上,力争2022年达到100%。

(二)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食)生产企业开展1次重点检查。2021年,特食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覆盖率达到100%。

四、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重点

(一)强化流通环节冷链食品监管。以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为重点,重点检查注册使用“山东冷链”、落实“四专管理”“亮码销售”制度措施情况,严查“八不+2”行为并持续曝光。强化涉疫食品排查管控,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守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底线。

(二)加快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年内实现获证食品销售者100%风险分级管理目标。各监管所要落实总局《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指南(试行)》,按照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大中型商场、超市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建立风险分级及信用档案(分A级、B级、C级、D级)。

(三)强化重点监管。一是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巩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成效,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销售承诺和风险警示制度,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坚决杜绝销售“三高一多”、过期、三无食品现象。二是强化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严查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畜禽水产品监管力度,督促生猪产品经营者落实“两证一报告”制度。

五、餐饮服务监管工作重点

(一)扎实开展学校食堂季度监督检查。联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校长(园长)、食品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学校食堂“四查”制度,严厉查处违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五种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结合《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明厨亮灶建设标准,充分发动学校积极参与,提高民办学校、幼儿园参与度。

(二)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场所清洁”要求,推进小餐饮规范提升,鼓励小餐饮提档升级。严格小餐饮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三)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贯彻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明确保障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六、食品抽检工作重点

(一)认真落实年度抽检计划。确保达到5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检测量1.5批次/千人)以上的目标。各市场监管所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五到位”,按照“谁处置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录入系统,确保按时完成率100%。

(二)开展专项抽检工作。一是开展餐饮具消毒专项整治“回头看”抽检工作。重点对前期抽检餐饮具不合格的餐饮单位,进行餐饮具消毒情况跟踪抽检,计划完成180批次,对再次抽检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二是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工作。以日常消费量大、容易发生农兽药残留、以往检验发生问题较多的蔬菜和畜禽产品为重点,计划完成200批次,对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其种植养殖者产品建立严控措施。三是开展粮油产品专项抽检工作。对辖区内粮食加工品、芝麻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企业、小作坊和现场制作者,以及重点销售者、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小麦粉、大米、发酵面制粉等其他粮食加工品,芝麻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检,计划完成160批次。

(三)严格做好不合格食品后处置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规范》(鲁市监食检特字〔2020〕175号)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并在90日内将核查处置情况填报国抽系统,核查处置满足“五到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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