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21/2021-00001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成文日期  2020-03-20
 公开日期  2020-03-20  发布机构  罗庄区市场监管局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总局及省、市局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严防严管严控,以“食品安全市”创建为统领,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为主线,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一、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重点

(一)落实党政同责,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20〕2号),力促出台我区的贯彻落实方案,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建立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

(二)全面实施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形势和风险会商制度,分级制定风险清单,集中管控高风险企业、高风险产品、高风险环节。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协调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着力排查风险隐患,明确监管重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三)强化抽检监测。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抽检监测计划。明确抽检重点品种、项目,确保抽检覆盖所有高风险和较高风险品种和各类生产经营业态。加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信息通报。

(四)强化示范创建。推进食品安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活动,落实党委政府责任,提高创建标准,强化督导检查,实现以创促管。巩固创建成果,强化宣传引导,努力强弱项、补短板,重点攻坚,推动食品生产经营水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

(五)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纳入农村综合治理。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规定,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严厉打击制售“三无”、劣质、过期食品及虚假标注、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水平。

(七)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组织开展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水平。

二、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重点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继续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督促企业每月将日常自查自纠情况通过邮箱上报属地市场监管所。企业自查率达到100%,继续抓好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达100%。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保证食品可追溯。

(二)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开展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对产品连续抽检不合格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三)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各监管所要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继续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动态更新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清单,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A级一年检查1次,B级半年1次,C级每季度1次,D级4次以上不定时检查)。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小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对新获证企业3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区局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全年检查企业不少于20家。

(四)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开展肉制品生产过程管理规范行动,继续配合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食安山东”品牌提升行动。积极推进“食安山东”食品生产环节品牌创建工作,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五)加强重点问题整治。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规范标签标识管理;整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严密防范食品中“塑化剂”风险;组织开展固体饮料、代用茶等易与特殊食品混淆的食品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指导各市场监管所正确界定小作坊范围,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监管台账与档案整理,宣传推广“索证索票小程序”使用,促进小作坊全面规范提升。

三、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重点

(一)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市局工作要求,督促市场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持证经营,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入市销售,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二)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以及食品销售者责任清单的宣传指导,强化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销售者等经营主体培训教育,明晰责任义务。组织开展食品销售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

(三)加快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管。年内实现获证食品销售者100%风险分级管理目标。各监管所、相关科室要落实总局《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指南(试行)》,按照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大中型商场、超市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建立风险分级及信用档案。以A级、B级、C级、D级来确定食品流通单位的风险管理等级,并确定相应的监管频次,切实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区局要加强对各监管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流程,结合风险防控、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有因检查,形成工作闭环。不断提高风险防控和监管效能。

(四)管控食品销售主渠道。一是按照省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提升标准,实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提升行动。二是持续开展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严格创建标准要求,突出创建工作重点,加强对已创建的第一批、第二批规范化农贸市场的跟踪检查。三是开展超市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根据示范超市创建统一部署,深化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组织开展食品超市向社会自我承诺活动。

(五)强化重点监管。一是保障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巩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成效,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销售承诺和风险警示制度,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二是强化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严查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畜禽水产品监管力度,督促生猪产品经营者落实“两证一报告”制度。

(六)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建设。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为重点,指导各监管所利用现有设备开展快检,每个月不少于500批次,年底全局快检达到50000个批次以上,各监管所快检的具体数量按照各街镇的人口数。

四、餐饮服务监管工作重点

(一)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按照职责及分工,完成提升工程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要任务。

(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及食堂明厨亮灶工作。落实省、市级关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尤其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明厨亮灶建设标准,充分发动学校积极参与,提高民办学校、幼儿园参与度。采取多种方式,扩大明厨亮灶成果应用,让师生、家长切身感受到校园餐饮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实现区域全覆盖的基础上规范提升。

(三)开展“清洁厨房”行动。按照《山东省清洁厨房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要求,持续开展“清洁厨房”行动,督促餐饮单位落实“清洁厨房”5个方面20项标准。引导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推行餐饮服务“色标管理”,防止交叉污染。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抽检调研,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整治,落实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自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

(四)深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规范提升行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行为。重点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入网经营资质进行排查,督促其落实入网餐饮服务八项要求。持续推广“食安封签”和“明厨亮灶”,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依法精准把握小餐饮监管要求,严格小餐饮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小餐饮须具有固定门店,从事的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严格小餐饮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吊销登记证。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场所清洁”要求,推进小餐饮规范提升,鼓励小餐饮提档升级。持续开展“在一线助规范”活动,帮扶小餐饮规范经营。

(六)推行学校食堂智慧监管。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先大后小、先有后无,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的原则,全力推行学校食堂智慧监管方式,到2020年底,学校食堂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到100%(按规定未评级的除外)。

(七)推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配合教育部门大力推广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着力解决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风险,严把食品采购关,将米、面、油、肉、蔬菜等用量大的产品,由合格的供应商集中采购,直接供应,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实现食品原料价格低、安全可靠、可追溯、有保障。

(八)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贯彻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明确保障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九)强化量化分级管理。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制度,做到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应评尽评,量化分级结果要在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场所醒目位置、门户网站和智慧监管平台上动态公示。持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利用量化分级结果,采取让“笑脸”笑到店外、“笑脸”笑到网上等方式,方便广大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倒逼餐饮服务单位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按照网格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提高检查质量。以农村地区、学校周边、餐饮聚集街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单位食堂为重点场所,以畜禽肉、水产品、火锅食品、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为重点品种,以严格落实进货检验、索证索票制度(宣传推广“索证索票小程序”使用)为着力点,进一加大监管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窗口”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景区及其周边、车站、医院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食品抽检与特食监管工作重点

(一)认真落实年度抽检计划。确保达到5批次/千人的目标,问题发现率不低于5%,并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各市场监管所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按照“谁处置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录入系统,确保处置率100%。

(二)加强对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及食盐经营者日常监管。严格工作要求,指导经营者设立专柜,规范经营行为,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建立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台账,加大对风险等级为C、D级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

(三)落实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生产许可条件等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自查,及时发现防控风险,主动报告自查情况,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争取达到100%。

(四)严格过程监管。以原辅料购进、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管理、索证索票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加强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督促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监管。

(五)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规范索证索票要求。加强对产品和生产资质证明文件、产品标准、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甄别,防范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经营环节。

(六)强化食品安全人员培训考核。要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在继续扩大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覆盖率的基础上,加快推动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

(七)落实保健食品治理与质量提升行动。按照总局统一部署,以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方式为重点,开展标签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组织开展阿胶类保健食品标签专项检查及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充分运用抽检监测结果,对可能存在的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及时研究和改进防控措施。

(八)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继续通过“五进”活动,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基本知识、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共治。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