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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8/2021-00000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规范主体责任,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成文日期  2020-08-21
 公开日期  2020-08-21  发布机构  罗庄区财政局
规范主体责任,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为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的规定和做法进行专项清理工作。根据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42类137项禁止行为;明确93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禁止行为,规范了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行为,积极在全社会倡导“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价值导向,促进企业不踩红线,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向未中标供应商告知评审得分及未中标原因,让未中标供应商了解自身的优势和不足,确保采购公平。同时规范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切实提高了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建立健全了采购文件审核制度化、标准化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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