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建设,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区。
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整治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四个最严”为基本遵循,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区。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让人民吃得放心,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检查力度。我局结合创城工作,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创建责任单位的协调配合,对全区范围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打造群众放心的饮食环境。全面组织监管执法力量,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问题等“四个重点”,围绕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农村食品店,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流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大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中小型食品经营户检查覆盖率达98%以上。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开展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并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罗庄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农村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消费量较大的水面粮油、禽蛋类、肉制品、酒类等进行了集中检查,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完成食品生产企业90家262家次的检查,规范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17个,检查农村食品批发经营户246户次,对农村食品经营者开展指导和约谈42次,规范提升小餐饮826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110起,罚没款100余万元。截至目前,已快检食用农产品4万多批次,合格率达到99.9%,不合格产品4批次,已做退市销毁处理。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氛围,切实提升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严惩重处。整治大行动充分体现“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确定的整治任务、整治内容、检查覆盖面、监督抽检品种和批次等项目,可增加不可减少。要加强行政与刑事联动,依法严查违法违规经营。对查出的问题食品,要监督经营者采取下架停售、召回或就地销毁等措施,严防不合格食品再次流入流通环节,并追溯源头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加强协作配合,推进全链条监管。与街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加强协调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信息联络员充分发挥上传下达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基层食安办队伍建设,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已在全区八个街镇成立了一支拥有288名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的队伍,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进行协查协办,增加整治效能。同时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者合格证明文件、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推进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督促肉类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查验检验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从源头到餐桌,加强全链条的食品安全监管。
加大宣传氛围,推进社会共治。本次整治行动,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的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商超等宣传形式。并联合乡镇开展宣传,将食品安全宣传与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及省级食品安全市复评工作相结合,在多个重点地段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横幅,以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周边等为重点对象,增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累计举办咨询培训活动15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