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民政局对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采取三项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全力保障创城工作成果。
一是做好主动救助。我局提高主动救助意识,完善救助服务程序,增强快速响应能力,加大街面巡查救助力度,组成救助小组,配备专门救助车辆,每天7小时在辖区内不间断巡查,特别是跟踪监测重点对象和区域,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服务。
二是健全救助网络。广泛动员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热心群众积极参与救助服务;公安、城管、各街道等多部门联动,积极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发挥居委会作用,探索建立民间信息员队伍,把救助服务网络编织得更加密实、更加有效。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文明救助。工作中,我们强化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实现规范管理、文明救助。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救助服务工作的法制理念,加强安全防护意识,健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强化规范管理,确保救助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