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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4-00001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张振贵解读《罗庄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成文日期  2024-07-25
 公开日期  2024-07-2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张振贵解读《罗庄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解读人: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振贵

区政府网站:近日,区政府印发了《罗庄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您能给大家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吗?

张振贵:集群注册等登记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对充分释放场地资源,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创业具有积极作用。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互联网平台经济集群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请示上级意见、实地勘察调研等方式,在充分探讨、论证后,起草制定了《罗庄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区政府网站:您能介绍一下《办法》的编制过程吗?

张振贵:2022年3月,我们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召开座谈会,拟定《罗庄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4月22日至29日,在罗庄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5月12日试行。经过两年的试行,集群注册的登记程序要求及后续监管措施已趋于成熟,现在正式实施。

区政府网站:《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张振贵:方案主要涉及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业务定义。《办法》明确集群注册,是指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托管机构提供的场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经营场所)托管服务,形成市场主体集群集聚发展的登记注册模式。二是明确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罗庄区各类产业园内的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工作。同时对适宜集群注册的情形和不适宜集群注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明确职责义务。明确了托管机构申请从事住所托管服务的条件、工作职责以及集群市场主体的权力义务,明确要求托管方与被托管方要签订集群注册登记服务协议,并对协议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规范。四是明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登记机关可以依职权予以撤销集群注册登记的情形和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托管机构及集群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同时要求托管机构不再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应及时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登记机关,通知并协助集群市场主体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罗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庄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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