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请您介绍一下《预案》的编制目的?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杨云:为提高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实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我区特种设备管理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2、问:请您介绍一下《预案》的制定依据?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杨云:此次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规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实际情况,对预案做出了相应调整,形成《预案》草案,经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印发。
3、问:《预案》适用范围是哪些?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杨云:本预案适用于罗庄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依法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
4、问:《预案》响应分级分几级?
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杨云:按照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依次为:Ⅰ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Ⅱ级响应(重大事故)、Ⅲ级响应(较大事故)、Ⅳ级响应(一般事故)。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