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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1/2022-00001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专家解读:罗庄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成文日期  2022-07-20
 公开日期  2022-07-2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政府办公室
专家解读:罗庄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程杰  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工作办法》出台背景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临沂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罗庄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罗庄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工作办法》起草过程

罗庄区政府针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事项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开展了专项调研,征求了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再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管理办法》初稿,并于2022年07月08日罗庄区政府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罗庄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讨论稿的汇报,,并邀请专家进行研讨论证,充分征求意见,对修改意见研究、多次修改后形成送审稿,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三、《工作办法》主要内容与亮点举措

《管理办法》共十八条。第一至三条明确依据、标准,第四至七条明确牵头单位、目录范围、工作要求及内容,第八至九条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流程,第十条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管理,第十二至十三条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及民众意见的征集,第十四条至十六条明确决策承办单位的职能职责及相关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要求各街镇及区直相关部门参照执行。

《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几个内容:

一是适用范围。主要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申报、审核、公布及管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内容、适用范围、应当履行的程序等事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

二是制定目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对目录的管理,有利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程序,降低决策不当风险。及时将目录向社会公众公布,有利于决策透明化、民主化,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执行要求。明确了目录管理相关单位职责、工作要求及报送程序。对应当报送而未报送、未及时报送、未履行相关程序,造成重大影响及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管理办法》对法治工作的现实意义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也是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管理办法》的出台,能够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对推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化管理十分必要。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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