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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访谈

编辑:罗庄区政务公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0-15    点击:[]

区政府网站:大家好!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洪厂同志,与大家就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进行交流。朱局长,您好!

朱洪厂: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通过《政务访谈》与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的社会各界、广大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区政府网站:朱局长,今年开展的部分退役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引人瞩目,尤其是广大退役军人对此利好政策更是倍加关注,请您就此项工作开展的背景给我简单介绍一下好吗?

朱洪厂:好的。大家都知道,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退役军人,强调要把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把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好。2011年以前,依据国家户籍制度管理规定及其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退役士兵安置区分城乡,采取安排工作和回乡务农等方式,基本保证了大多数人员的就业和生活。但从20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的集中调整,出现了就业渠道变窄、岗位资源较少和较大规模的下岗情况,部分退役士兵在养老、医疗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保证退役士兵享有的待遇与服役贡献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可以说部分退役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区政府网站:此次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哪些呢?

朱洪厂:2019年1月21日《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在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据统计,目前,我区符合社会保险续缴的退役士兵为1500人左右。

区政府网站:我们区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办理保险接续业务呢?

朱洪厂: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办理: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3.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4.个人申请表原件(现场签字)。

区政府网站:请问具体办理地点在哪里呢?

朱洪厂:因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涉及的业务部门、单位多,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也较多,具体办理地点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原安置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将所需申请材料提交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上级主管部门。二是选择自谋职业和无法找到原安置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退役士兵,到所在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三是居住外县区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携带申请材料到罗庄区教育巷国防教育中心一楼东侧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理。

区政府网站:此次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对缴费年限有什么具体规定?

朱洪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规定,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区政府网站:参保后中断的,是否可以补缴?

朱洪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规定,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以按照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并免收滞纳金。

区政府网站:补缴的年限最长是几年,如果补缴后仍然达不到最低年限的怎么办?

朱洪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区政府网站:那补缴的费用是由谁来承担呢?

朱洪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补缴责任主体,按照规定,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安置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区政府网站:请问缴费基数是多少?

朱洪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安置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安置地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参保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区政府网站:如果存在对个人缴费部分,因个人确实经济困难无力缴纳的,我们政府有什么补助措施吗?

朱洪厂:对于个人缴费部分,个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对其个人缴费予以适当补助。

区政府网站:我们可以看到,此次保险接续补缴工作涉及时间跨度大、人员类别多、情况也比较复杂,有些情形是如何甄别鉴定呢?

朱洪厂:《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实施后,将重点通过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等,对符合保障条件人员的服役信息、退役情形、参保情形、生活困难情况以及原安置单位目前状况进行甄别鉴定,确保不发生错保漏保情况。

区政府网站:我们这项工作具体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朱洪厂:7月26日,我们在全区召开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动员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是申请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但是上级部门要求我们加快进度,争取10月底完成保险接续申请工作。

区政府网站:那我们此项工作开展的时间也很长了。我们在次也提醒符合办理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的战友们,要尽快带齐材料进行办理。朱局长,我们现在具体的办理情况怎么样呢?

朱洪厂:前期我们通过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告,通过移动公司发送短信,动员街镇、村级入村入户等方式进行宣传,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对比较积极,完成了前期提交申请的工作。但是截至目前,仍有少数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没有及时提出办理申请。请符合条件还没有及时办理的战友们,尽快办理。我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咨询电话为7086927。

区政府网站: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祝愿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朱洪厂:谢谢,也感谢大家对罗庄区退役军人事务事业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