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排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区扶贫办、区住建局举报反映。 监督电话及地址:
区扶贫办0539-8270717 罗庄区双月园北路117号4楼 411室 区住建局0539-8345096 罗庄区双月园北路117号4楼 乡镇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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