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喜、朱清鹏、张荣学、梁继新委员:
你们提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救助基金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职责从民政部门划转到医疗保障部门,全区所有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均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三个一”全覆盖,减轻了困难群众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符合救助政策的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出院时直接实现医疗救助结算,变事后救助为事中救助,实现贫困群众医疗救助“零跑路”,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压力,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因病致贫群众按照个人申报、村居会议研究、街镇初审、区入户调查核实确定的程序确定给予救助。
2019年我区共救助1967人次,支出2333232.52元,截止2020年第三季度,受益人群4144人,受益金额3921077.24元。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任务。由于您们提的医疗救助金额增长的原因分析, 2020年度,中央、省、市共下拨我区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96万元,预估缺口资金50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积极向区政府汇报,根据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建议在年初公共财政预算和彩票公益金中安排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
2、建立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补充保障机制。建立以财政为主、众筹为辅,带动慈善机构发挥作用。开展民间捐赠活动,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参与医疗救助、特别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3、根据医疗救助工作需要,合理修订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建立部门间资源共享、职责明确、沟通顺畅、注重实效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作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促进医疗救助的公平公正,更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4、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严格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医疗费用支出。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答复人:李娜 电话:0539-8243718
临沂市罗庄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