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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3/2020-00000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罗庄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情况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0-10-30
 公开日期  2020-10-30  发布机构  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罗庄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情况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马迎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罗庄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情况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近几年来,我区一直在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有效利用工作,盘活现有存量土地。针对规划空白区等规划问题,我区采取编制村庄规划的方式,对位于规划空白区的用地,编制所在村庄规划,区政府批复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后,再申请项目用地的规划条件;针对未供即用违法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加大了项目违法用地处罚力度。区政府出台政策加快了对地上建筑物没收处置程序;针对企业不办理的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强化了与各街镇政府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工作,将街镇批而未供土地情况通报给各街镇政府,街镇政府督促辖区拥有批而未供土地的项目单位,及时办理用地手续;针对拆迁补偿不到位的问题,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督促区财政局、各街镇政府筹措资金进行补偿,并加大拆迁力度,尽快完成拆迁清表工作;针对无项目安排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建设了“读地云”系统,加强地块推介工作,为市场用地主体搭建土地供需信息平台,促进土地资源信息和市场需求有效对接,我区已报送9宗批而未供土地进行上线推介,面积共计778.34亩。

今后,我们将会认真按照提案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摸批清而未供土地底数、原因等,采取“分类处置、一地一策”的方式,制定措施、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一、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或城乡规划未审批的,调整项目使用或收回原地块;对无城镇规划的,规划服务中心协助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尽快供地。

二、对在已批准用地范围内实际开发建设但未办理供地手续的企业项目(未供即用违法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尽快完成立案查处,财政部门地上构筑物没收程序,加快出让或出租一批。对已实施建设但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交通分局、教体局等主责单位加快办理供地手续,划拨一批。

三、对未落实项目的,充分利用批而未供“一张图”、“读地云”平台,推行“以地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引导项目优先选址,充分利用。

四、对因征地拆迁、基础设施不配套等原因不能及时供应的,所在街镇加快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前期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财政部门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人社部门尽快补偿到位,尽快形成“净地”出让条件。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处请委员批评指正,并请委员在以后的工作中为我区自然资源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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