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玉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火灾防治工作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致灾因素也日益增多,各类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危害性极大增加。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消防通道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常抓不懈的开展和推进。您在提案中指出我区火灾防控工作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分析了形成的原因,并给出了对策和建议,对于我们今后消防隐患的治理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一、加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小区保安、物业管理人员、电工等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强化夜间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排查居民住宅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疏散通道堵塞、楼梯走道堆放杂物、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等突出问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对管理区域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等共用消防设施以及供电供气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完整好用。
二、加强部门执法监管力度。联合安监、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针对性消防安全执法大检查,督促指导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等,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楼梯间是否堆放可燃杂物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帮助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三、加强物防技防措施。规范安装电气设施和线路,消除安全隐患,对高层居民住宅,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集中对建筑疏散设施、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对电缆井、管道井等孔洞缝隙落实封堵措施。对老旧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因地制宜采取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等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四、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微型消防站拉动测试、实战训练,配齐消防装备器材,24小时轮班值守,加强防火巡查检查,提高初起火灾快速处置能力,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微型消防站既要有保安、设施操作人员组成的骨干力量,也要有普通员工组成的辅助力量,发生火灾时邻近员工作为第一梯队,就近先期处置。要组织对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提示教育或消防培训,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内部消防演练,提升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针对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特点,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以及楼宇电视、电梯广告牌、社区宣传栏等各类媒体和阵地,教育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了解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火灾逃生自救技能。广泛发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人员、保安队员及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入户式消防宣传,提示所在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下一步,消防部门将持续推进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梳理影响消防通道的原因,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居民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