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伊吉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当前及以后供暖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供热工作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全局,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我们一直高度重视,把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供热服务质量,提高广大居民幸福指数。
对您提出供暖工作的五个问题和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建议,我局安排供热科工作人员和江泉热力公司负责人与您面对面交流,征求意见,我局切实督促辖区供热企业江泉热力公司及时做好供暖服务和各项供热保障工作。
1、前期江泉热力单位供暖方式蒸汽供暖,主要用于企业单位和罗欣制药。随着老百姓的供暖需求,沿路的小区,江泉热力前期进行售卖蒸汽。为加快发展集中供热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临沂市罗庄区及高新区的综合竞争力、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号召,按照电力工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华盛江泉集团正在罗庄区南部建设2×350MW热电联产机组,以满足地区发展对电、热的需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随着临沂南部城区建设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集中供热的需求越来越大,目前罗庄区、高新区热源不足,供热缺口较大。根据可研报告,江泉热力公司近期规划供热面积约2019万㎡,供热范围为北至湖北路,南至南外环,东至滨河西路,西至206国道,公司远期供热发展规划实现供热面积约2500万㎡。
2、督促供热企业积极宣传供暖政策、做好宣传活动,宣传到户。江泉热力已制定供暖用户明白纸,计划在本供暖季前发放到用户手中。全面提升服务素质、服务技能,持续提升广大居民的供暖质量。江泉热力正确面对用户投诉,积极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供热用户合法权益。
3、江泉热力的客服人员在接听电话时,根据用户的用暖咨询情况,需要当天上门服务的,公司会分到负责管理片区人员,由他们进行当天上门勘查情况,由于当天无法进行上门的,热力公司也会与用户说明,合理安排用户的时间,再次上门服务。
4.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的问题。往年供暖季期间江泉热力和业主也未签取暖费协议,只是和物业有售卖蒸汽协议。现今根据市区政府要求,江泉热力正在积极建设高温水供暖工程,老旧小区供热设施改造移交也正在全力进行。去年高温水管网建设及老旧小区改造在供暖季前无法完成, 无法实现市政标准的供暖,仍采用以前供暖方式(蒸汽供暖),暂不接管换热站供热设施,由小区物业负责运行。由物业对小区进行供暖,包括暖费的问题,可能每个小区的有的按建筑面积,有的按套内面积,还有的按25㎡收取,且他们物业是供暖3个月,造成业主不满,可能会产生态度不够积极,不站在业主的位置出发,进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2020年规划湖北路以南由江泉热力供暖,2020年江泉热力也是按照咱市政供暖的要求去执行,按照临沂市物价局套内面积23㎡收取的,且和市政供暖一致供4个月。由于系统没有完善,小区换热站由物业管理,下一步也会逐渐完善将小区换热站统一管理。
5.收费的理念、收费的管理机制、收费的方法及退费的制度。我局要求江泉热力公司,不管任何一家的供暖户,只要产生退费的想法,热力公司都要尽可能地去了解用暖户的退费原因,并且要做详细的记录和分析鉴别不暖的原因,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江泉热力现在供的是老城区的房屋,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非节能建筑的房屋,单层玻璃,及换热站的设备设施和房屋内的结构,管道的铺设,暖气管的型号,暖气片的片数,有巨大的影响。比如临矿家属院有些房屋是八十年代的房屋,散热极其快。如因用暖户房屋框架及设备设施自身原因给予解释与沟通。
下一步,我局加大对供热企业的检查力度和热用户的走访频次。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回访,严禁就拖不决、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坚决避免小问题积成大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二是畅通服务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我局督促辖区内供热企业蓝天热力公司和江泉热力公司完善供暖咨询、维修服务申请制度,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微信公众号或网址,确保24小时畅通,多粗并举开展供暖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供热问题,供热企业要及时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正常供暖。三是对群众投诉、舆情或其他渠道反映的供暖服务不到位、久拖不决等违规事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责转办、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确保群众投诉事项件件由回应、事实有着落。
感谢您对我区供暖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希望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共同促进我区供热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