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中启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进开发利用临沂金兴焦电有限公司闲置土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沂金兴焦电公司位于罗庄区高都街道沈牌子村,四至为:罗程路以南,陷泥河以西,沈牌子村村界以东,沈牌子村用地以北,面积326.3亩。2004年,临沂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临沂金兴焦化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占用(租赁)沈牌子村土地308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临土资房罚诀字[2014]129号),金兴焦化公司足额缴纳了罚款。
经查询,该宗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村居民点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都街道城镇总体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该宗地如果用于公共利益项目,可以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和国有土地手续。如果用于工矿仓储、商业、旅游、娱乐、服务等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禁止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和其他住宅开发),可以采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我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手续已经可以办理。目前区政府正组织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对全区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引进优质企业、优质资源等措施让全区闲置土地能够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处请代表批评指正,如果代表还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到罗庄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咨询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539-8289027。并请代表在以后的工作中为我区自然资源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