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的许可和监督管理。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
(8)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有关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9)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
(11)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农业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3)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措施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4)组织协调全区农民体育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罗庄区农业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罗庄区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罗庄区农业局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1329.72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 |
71.09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农林水支出 |
31 |
1208.50 |
三、事业收入 |
3 |
|
住房保障支出 |
32 |
50.13 |
四、经营收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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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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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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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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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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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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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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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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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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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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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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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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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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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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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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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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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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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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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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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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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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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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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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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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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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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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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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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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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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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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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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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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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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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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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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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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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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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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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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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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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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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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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5 |
1329.72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1329.7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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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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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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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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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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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9 |
1329.72 |
合计 |
58 |
1329.72 |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329.72万元,支出总计1329.7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6.07万元,增长36.57%。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132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9.72万元,占100%。(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132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09万元,占47.61%;项目支出696.63万元,占52.39%。(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32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9.72万元,占10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329.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09万元,占5.35%;农林水支出1208.50万元,占90.88%;住房保障支出50.13万元,占3.77%。(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29.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6.07万元,增长36.57%。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7.86万元,支出决算为60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增加;项目增多,项目款增加;区级追加秸秆禁烧项目款。其中:
(1)农林水支出1208.5万元,其中:农业(款)行政运行(项)511.8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实务17.4万元,科技专户与推广服务12.76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2.76万元,病虫害控制19.4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28.33万元,执法监管2万元,防灾救灾79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2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8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47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431.68万元,,其他农业支出55.07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25.48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5.48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用于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支出。年初预算为72.31万元,支出决算为7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映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8.47万元,支出决算为5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33.1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56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3.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罗庄区农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6.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89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6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减少,费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61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减少,费用减少。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农业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农业局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9万元。主要用于局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农业局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农业局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费用为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青农大及哈工大专家来人,共计接待2批次,4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28万元,比2015年增长28.49万元,增长81.89%,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多;执法职能增加,执法车辆增加,费用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5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54.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8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95.8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农业局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所涉及的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较好,项目执行规范、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总体比较满意,较为全面地实现了设定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对所支持的行业领域起到了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经济社会效益较显著。农业局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促进了职能履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部门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和基本职能的落实。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