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制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和推荐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或定居政策;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的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转业军官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十)拟订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含外专局)
|
|
2
|
罗庄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
|
|
3
|
罗庄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
4
|
罗庄区煤园管理服务处
|
|
5
|
罗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
6
|
罗庄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
|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22903.5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9
|
58.18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0
|
0.00
|
三、事业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1
|
0.00
|
四、经营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2
|
0.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3
|
0.00
|
六、其他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4
|
0.00
|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5
|
0.00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6
|
13687.64
|
|
9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7
|
8898.16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8
|
0.00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9
|
0.00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0
|
173.84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1
|
0.00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2
|
0.00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3
|
0.00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4
|
0.00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5
|
0.00
|
|
18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6
|
0.00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7
|
85.72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8
|
0.00
|
|
21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49
|
0.00
|
|
22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0
|
0.00
|
|
23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1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22903.54
|
本年支出合计
|
52
|
22903.54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0.00
|
结余分配
|
53
|
0.00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6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4
|
0.00
|
|
27
|
|
|
55
|
0.00
|
合计
|
28
|
22903.54
|
合计
|
56
|
22903.54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
公开08表
|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2.55
|
0.00
|
22.55
|
0.00
|
21.55
|
1.00
|
22.55
|
0.00
|
22.55
|
0.00
|
21.55
|
1.0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2903.54万元,支出总计22903.54 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0.36 万元,减少1.97 %。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22903.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03.54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2290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5.24万元,占 57.04%;项目支出9838.30万元,占42.96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290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2903.5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290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58.18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687.64 ,占59.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898.16 ,占 38.85%,农林水支出(类)173.84 万元,占0.76%;住房保障支出(类)85.72万元,占0.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903.5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0.36万元,减少1.97%。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903.54万元,支出决算为2290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主要反映用于军转干部及各类招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58.18万元,支出决算为58.1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主要反映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经办机构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886.36万元,支出决算为88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主要反映用于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9366.8万元,支出决算为93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主要反映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年初预算为2778.55万元,支出决算为277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主要反映用于煤矿关闭破产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379.6万元,支出决算为3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主要反映用于职业培训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271.33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主要反映用于其他经办机构业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主要反映用于各项医疗保险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8898.16万元,支出决算为889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主要反映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及社保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84万元,支出决算为173.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85.72万元,支出决算为8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3065.2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298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2.55万元(含局机关及5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5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三公经费变化不大主要原因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增加与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等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 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5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2016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公车改革后保有量为1辆。
(3)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引进外国专家 ,共计接待4 批次, 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5批次,50人次。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1万元,比2015年减少69万元,减少7.58%,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严格按各项管理制度执行,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年初设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较为合理,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今后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建设,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