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罗庄区委党校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罗庄区委党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是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主阵地,是培训轮训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社会办学的综合性培训机构。
罗庄区委党校成立于1995年,隶属于区委组织部,2001年11月19日,经临沂市编制委员会批复[2001]22号,升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2002年1月设立中共罗庄区委党校委员会、机关党支部,2008年7月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2013年5月增挂中共临沂市委党校罗庄分校、罗庄区行政干部学校的牌子。根据罗编[2005]12号,《关于罗庄区委党校增加人员编制、设置内部机构的报告》的批复,内设办公室、教务室、总务室、业教室4个副科级机构,现有人数17名,其中:参照管理14名、事业编制3名。党员17名。
党校的主要职责为:
1、在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2、培训和轮训科级领导干部、新任科级干部、街(镇)中层干部、青年后备干部、妇女干部、无党派和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等培训班。
3、做好在校期间培训学员的教学、考察、生活管理服务工作 ,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参训干部在校期间的学习培训状况进行考核考察。
4、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
5、承担区委、区政府及市委党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罗庄区委员会党校部门决算包括: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罗庄区委员会党校决算。
纳入党校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1、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罗庄区委员会党校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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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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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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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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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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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4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
|
0.00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1
|
0.00
|
三、事业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2
|
0.00
|
四、经营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3
|
0.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4
|
217.60
|
六、其他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5
|
0.00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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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6
|
0.00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7
|
2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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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8
|
0.00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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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
39
|
0.00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0
|
0.00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1
|
0.00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2
|
0.00
|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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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3
|
0.00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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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支出
|
44
|
0.00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5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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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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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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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7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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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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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
|
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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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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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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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0.00
|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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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其他支出
|
5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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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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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1
|
0.00
|
|
23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2
|
0.00
|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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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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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5
|
256.47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256.4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0.00
|
结余分配
|
55
|
0.00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0.00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256.47
|
合计
|
58
|
256.47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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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8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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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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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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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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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9.0
|
0
|
9.0
|
0
|
9.0
|
|
4.50
|
0
|
4.50
|
0
|
4.50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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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 256.47 万元,支出总计 256.47 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9.83万元,增长 18.39%。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256.4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56.47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25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0.44万元,占 82.05%;项目支出 46.03万元,占17.9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5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56.47 万元,占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 256.47 万元,其中:教育支出(类)支出217.60万元,占 84.8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万元,占8.87%;住房保障支出16.11万元,占6.2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56.4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39.83 万元,增长18.39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34.66万元,支出决算为256.4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主题班次、多媒体教室改造。其中: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217.60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行支出和培训支出。年初预算为 193.77万元,支出决算为 217.6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2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主题班次、多媒体教室改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32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单位人员的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 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工伤保险支出。年初预算为 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2.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23.68万元,支出决算为 22.2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数16.65万元,支出决算数1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210.44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 18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6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 0万元,本年支出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罗庄区委党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 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5万元,公务接待费0 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4.5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于2016年6月参加车改,取消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6年预算减少4.5 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罗庄区委党校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2016年 罗庄区委党校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和教师外出调研。2016年下半年单位参加车改,取消公务用车,2016 年罗庄区委党校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罗庄区委党校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罗庄区委党校运行经费支出 29.69万元,比2015年增长2.08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上交工会经费及增加人员取暖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16.7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 4.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11.81 万元。比2015年增加14.78万元,原因是一楼多媒体教室升级改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预算管理要求,区党校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项目所列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科学完善;建立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有效手段,有效防控各类财务风险,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培训任务完成质量高,时效性强,达到了“壮骨补钙,立根固本”的重要作用,取得了为经济发展加油鼓劲,培训人才所支持的行业起到了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其中“一楼多媒体教室大型修缮改造专项”,主要是提升一楼教室的使用功能,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党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按照规划要求,对一楼多媒体教室进行彻底改造,改造扩容210㎡,2016年为追加项目,总投资为1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项目成立管理小组,制定管理办法,经费管理细则,政府招标、合同管理办法,支出范围施工合同款,监理费,综合配套费等符合财务制度。该项目的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对一楼教室的改造,全面提高了使用性能,有效提高了培训能力和教学水平,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更好更优质的保障。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方面执行较好,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