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罗庄区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罗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也是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区委机构序列。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拟订全区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分配、调整方案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区级机关和街镇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区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审核申报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和调整事项。
(五)审核区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结构比例等事项;负责全区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或调整的审核工作;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和区级机关各部门与街镇及上级派驻街镇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推进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全区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结构比例等事项;审核申报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设立、调整立项计划。
(七)监督检查全区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八)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编制使用许可计划、日常人员编制使用许可计划;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涉及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审核工作;指导各项人员编制使用许可计划的实施工作。
(九)制定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拟订全区事业单位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
(十)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体系;指导全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罗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办机关决算、办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罗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1、罗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2、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144.3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
|
120.10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1
|
0.00
|
三、事业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2
|
0.00
|
四、经营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3
|
0.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4
|
0.00
|
六、其他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5
|
0.00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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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6
|
0.00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7
|
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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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8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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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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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
39
|
0.00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0
|
0.00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1
|
0.00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2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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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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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3
|
0.00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4
|
0.00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5
|
0.00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0.00
|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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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7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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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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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
|
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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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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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9
|
0.00
|
|
21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5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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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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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1
|
0.00
|
|
23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2
|
0.00
|
|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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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144.34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144.34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0.00
|
结余分配
|
55
|
0.00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0.00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144.34
|
合计
|
58
|
144.34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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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8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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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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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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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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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3.90
|
0.00
|
3.00
|
0.00
|
3.00
|
0.90
|
2.75
|
0.00
|
1.85
|
0.00
|
1.85
|
0.9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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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44.34万元,支出总计144.3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12万元,增长26.37%。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14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 0.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14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5 万元,占88.16%;项目支出17.09万元,占11.8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4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3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00万元,占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占0%。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4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10万元,占83.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0万元,占 9.76%;住房保障(类)支出10.14万元,,占7.0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4.3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30.12万元,增长26.37%。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6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增资及追加的专项业务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用于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普调增加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和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主要反映财政对失业和工伤保险的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14.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住房保障(类)支出10.14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反映用于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开展的专项业务支出。年初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 1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因为追加了专项业务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27.2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16.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区编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 2.75万元(含办机关及 1 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85万元,公务接待费 0.9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上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0.0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0.90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本单位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 等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6月30日车改后车保有量为0辆,此后未发生车辆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三引一促”外地来人及市区编办调研组等费用,共计接待 6批次,6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区编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01万元,比2015年增长7.1万元,增长7.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以及随着人员的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2.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5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组织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费”、“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经费”等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立项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指标较清晰,业务管理制度较健全,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能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能够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质量、时效性较好。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绩效意识,不断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过程控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绩效意识进一步增强。在 2016 年度预算工作中,区编办从工作计划制订、预算编制、计划落实、预算执行、工作成果总结、预算绩效评价等各环节,进一步加强绩效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强化支出主体的绩效责任,推动单位不断增强绩效意识。二是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更加注重厉行节约,主动压缩行政经费开支和业务成本,也更加注重提升业务工作成果,强化工作效率,进而从整体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