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罗庄区红十字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红十字章程》第二章第十条,红十字会在和平时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四)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五)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七)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八)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九)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十)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总会承担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十二)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十三)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罗庄区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罗庄区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1、罗庄区红十字会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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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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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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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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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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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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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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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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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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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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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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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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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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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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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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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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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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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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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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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30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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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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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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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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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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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33
|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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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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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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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6红十字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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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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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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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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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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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601行政运行
|
35
|
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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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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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699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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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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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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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住房保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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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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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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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住房改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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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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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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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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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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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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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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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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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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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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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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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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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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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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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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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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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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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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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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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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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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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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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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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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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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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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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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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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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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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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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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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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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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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5
|
84.01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84.01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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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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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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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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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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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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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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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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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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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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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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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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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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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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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8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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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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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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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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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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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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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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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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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4.59
|
0.00
|
4.09
|
0.00
|
4.09
|
0.5
|
2.90
|
0.00
|
2.67
|
0.00
|
2.67
|
0.2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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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84.01万元,支出总计84.0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12万元、8.12万元,增长10.70%、10.7%。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8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8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1万元,占97.62%;项目支出2万元,占2.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8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0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84.0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7.67万元,占92.45%;住房保障支出6.34万元,占7.5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8.12万元,增长10.7%。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34万元,支出决算为8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资及追加的业务经费。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79.34万元,支出决算为8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增加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项)。主要反映用于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业务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8万元,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决算数基本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2.0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71.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罗庄区红十字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罗庄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90万元(罗庄区红十字会机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7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与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4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 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67万元。2016年 罗庄区红十字会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罗庄区红十字会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共计接待4批次,3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罗庄区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5万元,比2015年增长3.36万元,增长31.2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会2016 年纳入部门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的2.38%。我会对红十字宣传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绩效指标设定不合理;二是由于工作安排变化,未按照年初项目实施计划执行,影响了绩效指标的实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进行分析总结评价结果,及时找出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二是在年初对本年度的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做出科学、规范的安排。
2、 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把握预算执行过程各环节,从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加强绩效教育培训,增强单位绩效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行政经费开支和业务成本进一步压缩,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整体上得到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科研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科研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单位对外提供餐饮、住宿和交通运输等经营服务活动取得的经营服务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财政部门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门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