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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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8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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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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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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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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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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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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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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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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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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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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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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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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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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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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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371.45万元,支出总计371.4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44万元,增长14.29%。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37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71.4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37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20万元,占93.47%;项目支出24.25万元,占6.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7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1.45万元,占97.3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万元,占2.69%;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371.45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93.65万元,占7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43万元,占10.62%;住房保障支出(类)28.37万元,占7.64%;其他支出(类)10.00万元,占2.6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36.44万元,增长11.21%。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2.44万元,支出决算为36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有所增长。其中: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28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反映用于支付单位项目类支出。年初预算为6.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项目罗庄区褚墩嘉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补助金10.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用于单位社保费的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3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退休,导致缴纳社保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映用于支付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8.37,支出决算为28.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47.2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318.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10.00万元,本年支出1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罗庄区黄山褚墩2016市级福彩金资助农村社区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此项预算,此项资金为当年市级财政补助。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罗庄区供销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取消单位公车以及减少公务接待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单位公车,所以无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八项规定的推进,单位进行严格控制,减少了各种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单位未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0万元,单位未安排公务接待活动。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罗庄区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5万元,比2015年增长7.60万元,增长35.27%,增长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新增工会经费4.6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新《预算法》中对财政绩效管理的新要求,我单位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建设,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老龄办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现将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全过程监控,以预算单位为责任主体,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二、下一步的打算
我单位将继续认真落实贯彻新《预算法》,努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提高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