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我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科、投资科、工业科、社会发展科5个职能科室;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罗庄区重点项目办公室、罗庄区服务业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罗庄区信息中心。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3人。
我单位主要承担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区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外资项目的核准及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区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和区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管理和安排区级基本建设基金;承担区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区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区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执法;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全区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区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地区经济协作和境内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国家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综合平衡全区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包括:临沂市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预算、临沂市罗庄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临沂市罗庄区服务业办公室、临沂市罗庄区信息中心局属3个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临沂市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临沂市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
|
2 |
临沂市罗庄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
|
3 |
临沂市罗庄区服务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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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沂市罗庄区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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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418.1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 |
340.83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二、外交支出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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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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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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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3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五、教育支出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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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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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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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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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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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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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7 |
4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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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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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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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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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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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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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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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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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支出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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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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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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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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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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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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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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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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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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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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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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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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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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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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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 |
31.29 |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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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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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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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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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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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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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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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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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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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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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5 |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418.09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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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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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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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9 |
418.10 |
合计 |
58 |
418.1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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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8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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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3.6 |
|
3 |
|
3 |
0.6 |
1.48 |
|
1.48 |
|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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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418.10万元,支出总计 418.0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2.49万元,增长2.99%。支出增加12.48万元,增长2.99%。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418.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10万元,占100%。(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41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11万元,占95.46%;项目支出18.98万元,占4.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41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8.10万元,占100%。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41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83万元,占81.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97万元,占11%;住房保障(类)支出31.29万元,占7.4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8.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2.48万元,增长3.32%。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1.77万元,支出决算为41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的人员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应用于本部门人员经费的支出。年初预算为310.34万元,支出决算为32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的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反应用于本部门重点办及服务业办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的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工伤基金的补助(项)。主要反应用于本部门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年初预算为48.54万元,支出决算为4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计划数有盈余。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应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32.89万元,支出决算为3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计划数有盈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99.1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36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罗庄区发改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罗庄区发改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48万元(含局机关及3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严把支出关,实现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其中: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12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无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6月公车改革,单位没有公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2016年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日常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 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 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罗庄区发改局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7万元,比2015年增长12.08万元,增长58.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6.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3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区发改局组织对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性较好,区发改局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促进了职能履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部门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和基本职能的落实。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