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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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8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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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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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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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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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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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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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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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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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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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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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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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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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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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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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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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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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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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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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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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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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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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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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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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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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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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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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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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96.76万元,支出总计196.76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64万元,增长9.85%。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196.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6.7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19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3万元,占99.58%;项目支出0.83万元,占0.4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9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6.76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9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92万元,占91.9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5.84万元,占8.0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6.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7.64万元,增长9.8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新调入人员增加;2、人员工资正常增长;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正常增长。上述三方面原因造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76万元,与调整预算数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基本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财政收支两条线政策要求。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年初预算为149.34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1、新调入人员增加;2、人员工资正常增长;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正常增长。上述三方面原因造成决算数大于年出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主要用于物价管理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局要求压缩项目支出,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95.9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7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罗庄区物价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罗庄区物价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09万元(含局机关及0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一辆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5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一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未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我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机动车辆保险费等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罗庄区物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43万元,比2015年增长19.70万元,增长12.41%,增长的原因为工资变动;新调入一名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车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0.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新《预算法》中对财政绩效管理的新要求,我局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建设,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