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13 |
0 |
8 |
0 |
8 |
5 |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1955.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7.55万元,增长10.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5.05万元,占收入的100%。
2018年支出总计1955.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7.55万元,增长10.61%。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55.05万元,占比100%。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39.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7.8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1.11万元,农林水支出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03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1117.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29.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3.12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955.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7.55万元,增长10.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55.0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955.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7.55万元,增长10.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9.2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财政、信访、人力资源等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8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财政、信访、人力资源、农林水、人力资源等部门的人员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支出。
3、公共安全(类)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人员工资、法律顾问费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1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站等的人员工资、宣传、服务、独生子女奖励、术后并发症补助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441.11万元,主要用于村镇建设服务站、社会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道路绿化、维护、违建拆除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33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农机、农技等人员工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病虫害防治、造林绿化、水域汪塘治理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92.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955.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84万元,项目支出108.4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60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66万元,项目支出108.4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8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66万元,项目支出88.4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工资、公务用车维护、水、电、办公、差旅、培训、会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2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辖区内信访维稳等社会综治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8.47万元,主要用于财经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办公用经费等运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1.71万元,主要用于人事劳动管理站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6.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人员工资及法律顾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8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29.9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29.9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17.8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等其他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1万元,项目支出12.28万元。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支出14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4万元,项目支出12.28万元。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14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4万元,项目支出12.2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术后并发症补助、计生服务站等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39.5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1.6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7.9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4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11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支出381.1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301.9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办公等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79.1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站规划建设、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支出。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支出6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6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辖区内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1] 农林水(类)农业(款)支出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1)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农业)(项)支出254.1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工资、办公等日常公用运转经费支出。
(2)农林水(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项)支出21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辖区水域治理、林业等支出。
(3)农林水(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58.8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畜牧兽医站人员工资、病虫害防治等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92.0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92.0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2.0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753.3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9.8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册山街道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
其中: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与2017年持平;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17年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17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