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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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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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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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3520.0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 848.05万元,增长24 .09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0.06万元。
2018年支出总计3520.0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 848.05万元,增长24.09 %。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37.65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67.85万元,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113.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3.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0万元,农林水支出71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29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1356.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2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7.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20万元,资本性支出930万元,其他支出3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520.0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 848.05万元,增长24.0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2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3520.06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48.05万元,增长24.0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7.65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日常运行及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8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支出,敬老院日常费用、社会救济及人社、民政工作人员工资。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3.5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67.85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人员工资及公共安全建设。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74.42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计生办人员工资、日常费用及计生事业费专项开支。
6、农林水(类)支出714.4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口、林业口、水利口人员工资开支、各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及村其他公共运行维护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54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办人员工资及城市环境卫生治理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118.29万元主要反映用于缴纳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 3520.06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4.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人员工资。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80.8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办事处日常运行及工作人员工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1.24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6.48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4.98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经费、综治平安建设。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2.8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 人员工资。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8.1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5.43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65.69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0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敬老院日常费用、社会救济及民政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6.5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缴纳失业保险。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23.9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计生办工作人员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0.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46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7、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类)支出344.6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口人员工资开支。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类)支出9.5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林业口人员工资开支。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类)支出60.19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水利口人员工资开支,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类)支出300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各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及村其他公共运行维护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类)支出118.29万元。主要反映用于缴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1720.0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5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罗庄街道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2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罗庄街道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8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