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罗庄区档案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订全区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区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的档案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全区重要档案资料;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区委、区政府以及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组织、指导全区档案学理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保护工作,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开放、开发和档案编研出版及档案馆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为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服务。
(四)负责全区档案执法监督和档案宣传工作。制定全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五)组织和指导全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及对外交流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机构
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内设5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馆)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财务、后勤、接待等工作;负责局(馆)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和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二)法规业务科
组织实施国家档案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档案法的行为;负责全区综合性业务问题调查研究;负责拟订全区档案室(馆)经济科技档案业务建设规范、标准;负责区直单位档案的业务指导;负责县区档案馆、经济科技领域和农村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参与档案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
负责全区档案干部队伍教育及专业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档案学理论研究和全区档案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负责全区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档案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征集管理科
负责应进馆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保管工作;负责管理档案库房和库房内的各种仪器设备;负责本馆档案资料的开放和提供利用工作;负责对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销毁和破损档案的修复工作;负责编制档案资料各类检索工具;做好档案资料的标引、著录及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开发利用科
负责规划全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编写档案参考资料,出版档案史料,进行历史研究;负责本馆档案史料的展览和档案馆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参加有关史志的编修工作。
(五)信息科技科
负责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指导、管理和服务;组织协调局(馆)的信息化建设;负责馆内档案资料的缩微工作和计算机应用工作;负责馆内计算机设备和其它技术设备的维修保护工作;承担全区档案缩微、计算机和保护技术应用的推广和业务咨询工作;承担档案有关科研项目的研究;组织全区档案科研项目科技进步奖的评审上报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庄区档案局部门预算包括:罗庄区档案局本级预算。
纳入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1、罗庄区档案局机关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141.93 |
(按功能科目) |
30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112.04 |
三、事业收入 |
3 |
|
档案事务 |
32 |
112.04 |
四、经营收入 |
4 |
|
行政运行(档案事务) |
33 |
97.04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档案事务) |
34 |
15.00 |
六、其他收入 |
6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 |
15.25 |
|
7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6 |
14.39 |
|
8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7 |
14.39 |
|
9 |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38 |
0.86 |
|
10 |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39 |
0.72 |
|
11 |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40 |
0.14 |
|
12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1 |
4.38 |
|
13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2 |
4.38 |
|
14 |
|
事业单位医疗 |
43 |
4.38 |
|
15 |
|
住房保障支出 |
44 |
10.26 |
|
16 |
|
住房改革支出 |
45 |
10.26 |
|
17 |
|
住房公积金 |
46 |
10.26 |
|
18 |
|
|
47 |
|
|
19 |
|
|
48 |
|
|
20 |
|
|
49 |
|
|
21 |
|
|
50 |
|
|
22 |
|
|
51 |
|
|
23 |
|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141.93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141.93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141.93 |
合计 |
58 |
141.93 |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141.93 |
(按经济科目) |
30 |
141.93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工资福利支出 |
31 |
118.17 |
三、事业收入 |
3 |
|
基本工资 |
32 |
32.70 |
四、经营收入 |
4 |
|
津贴补贴 |
33 |
48.98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奖金 |
34 |
6.58 |
六、其他收入 |
6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
35 |
14.39 |
|
7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6 |
4.38 |
|
8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7 |
0.82 |
|
9 |
|
住房公积金 |
38 |
10.26 |
|
10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9 |
0.02 |
|
11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0 |
22.39 |
|
12 |
|
办公费 |
41 |
2.63 |
|
13 |
|
劳务费 |
42 |
3.00 |
|
14 |
|
工会经费 |
43 |
1.76 |
|
15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 |
15.00 |
|
16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5 |
1.37 |
|
17 |
|
医疗费补助 |
46 |
0.55 |
|
18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47 |
0.83 |
|
19 |
|
|
48 |
|
|
20 |
|
|
49 |
|
|
21 |
|
|
50 |
|
|
22 |
|
|
51 |
|
|
23 |
|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141.93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141.93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141.93 |
合计 |
58 |
141.93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0 |
0 |
0 |
0 |
0 |
0 |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141.9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64万元,减少0.02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93万元。
2018年支出总计141.9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64万元,减少0.02 %。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2.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0.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38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118.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1.3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41.9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64万元,减少0.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41.9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64万元,减少0.0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04万元,主要用于档案运行、档案事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和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对补助。
3、住房保障支出(类)10.2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41.9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7.04万元,主要用于档案运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事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2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6.9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8.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支出0万元。
2、农林水(类)水土保持补偿费(款)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项)支出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罗庄区档案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档案局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严格控制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出行次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经纪律,控制接待次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