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沂市罗庄区总工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括
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区总工会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民管部、宣教部、法工部、生产保障部、财务部、女工部、经审委等9个部室;所属事业单位1个,区职工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截至2018年1月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
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按照区委和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开展工作,指导下级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和市总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全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检查和督促下级工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下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厂务公开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
(五)协助各办事处党委和区直有关部门党组织管理下一级工会的领导班子;监督、检查区总工会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区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区政府做好区以上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 ;负责区级劳模管理工作;做好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奖状)、市振兴沂蒙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及振兴罗庄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区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及所属单位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区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区职工法律援助;困难职工的帮扶;职工技术协会;职工就业再就业的指导服务。
(九)负责全区工会对外交流,发展友好关系,互相学习和交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沂市罗庄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包括:工会本级预算、工会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罗庄区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1、 临沂市罗庄区总工会本级机关
2、 临沂市罗庄区职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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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
单位名称: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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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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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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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19.29 |
合计 |
119.29 |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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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2.66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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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团体事务 |
92.66 |
四、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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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 |
87.66 |
五、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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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务公开 |
5.00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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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42 |
七、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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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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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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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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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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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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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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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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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医疗 |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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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医疗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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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 |
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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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支出 |
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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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9.26 |
本年收入合计 |
119.29 |
本年支出合计 |
119.29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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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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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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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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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9.29 |
合计 |
1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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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2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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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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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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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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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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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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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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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
119.29 |
合计 |
1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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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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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
1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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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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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 |
2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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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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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补贴 |
4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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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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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
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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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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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
1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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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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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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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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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
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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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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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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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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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费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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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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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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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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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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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通费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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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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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助费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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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大补助支出 |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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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19.29 |
本年支出合计 |
119.29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结余分配 |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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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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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9.29 |
合计 |
1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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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10表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单位名称: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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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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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 |
2 |
3 |
4 |
5 |
6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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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 119.2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66 万元,增加15%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9 万元。
2018年支出总计 119.2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66万元,增加15% 。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2.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4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5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106.2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专项支出 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类) 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9.29 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66万元,增加1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 119.2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66万元,增加1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66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运转经费、执法办案、办公楼运转维护、一般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2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纳。
3、住房保障支出9.2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19.29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7.66 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款)厂务公开(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2.9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30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26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1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厂务公开(项)活动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评选和规范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14.2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7.0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6 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 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区总工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2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的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7年持平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工会检查指导工作的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