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沂市
罗庄区水务局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罗庄区水务局是主管全区水利水产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水法治建设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水利政策;负责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区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以及重要流域、区域和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实施雨洪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等工作。
(四)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重要河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流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按规定权限审查河道等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负责水利水电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水利重点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村镇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归口管理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的治理开发工作。
(九)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负责渔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休渔禁渔、渔船检验等制度。
(十一)拟订全区渔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经济结构优化与产业布局调整;负责渔业养殖、增殖、捕捞和苗种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市场体系和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
(十二)承担渔业防灾减灾的责任;负责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并实施渔业灾害应急预案;指导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十三)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发布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加强水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负责无公害水产品管理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渔业生产过程中渔用药物和饲料的使用工作。
(十四)监督管理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保护区。
(十五)负责组织水利水产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指导水利水产系统对外交流、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拟订水利水产外援、外资项目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水利水产系统利用外资工作;组织、指导水利水产系统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水利水产系统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指导水利水产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沂市罗庄区水务局部门预算包括:临沂市罗庄区水务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临沂市罗庄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
临沂市罗庄区水务局局机关
临沂市罗庄区小埠东灌区管理处
罗庄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罗庄区水利事业办公室
罗庄区水产事业办公室
罗庄区水利水产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1175.67 |
合计 |
30 |
1175.67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 |
132.64 |
三、事业收入 |
3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2 |
125.91 |
四、经营收入 |
4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3 |
125.91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34 |
6.73 |
六、其他收入 |
6 |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35 |
5.47 |
|
7 |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36 |
1.26 |
|
8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7 |
38.31 |
|
9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8 |
38.31 |
|
10 |
|
行政单位医疗 |
39 |
5.00 |
|
11 |
|
事业单位医疗 |
40 |
33.31 |
|
12 |
|
农林水支出 |
41 |
915.10 |
|
13 |
|
水利 |
42 |
915.10 |
|
14 |
|
行政运行(水利) |
43 |
890.10 |
|
15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 |
44 |
11.00 |
|
16 |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45 |
8.00 |
|
17 |
|
防汛 |
46 |
6.00 |
|
18 |
|
住房保障支出 |
47 |
89.62 |
|
19 |
|
住房改革支出 |
48 |
89.62 |
|
20 |
|
住房公积金 |
49 |
89.62 |
|
21 |
|
|
50 |
|
|
22 |
|
|
51 |
|
|
23 |
|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1175.6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
合计 |
58 |
1175.67 |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1175.67 |
合计 |
37 |
1175.67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工资福利支出 |
38 |
1031.41 |
三、事业收入 |
3 |
|
基本工资 |
39 |
286.25 |
四、经营收入 |
4 |
|
津贴补贴 |
40 |
426.99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奖金 |
41 |
57.46 |
六、其他收入 |
6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
42 |
125.91 |
|
7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3 |
38.31 |
|
8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4 |
6.73 |
|
9 |
|
住房公积金 |
45 |
89.62 |
|
10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6 |
0.14 |
|
11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7 |
93.30 |
|
12 |
|
办公费 |
48 |
14.63 |
|
13 |
|
手续费 |
49 |
0.00 |
|
14 |
|
水费 |
50 |
0.20 |
|
15 |
|
电费 |
51 |
3.70 |
|
16 |
|
邮电费 |
52 |
0.20 |
|
17 |
|
差旅费 |
53 |
1.50 |
|
18 |
|
维修(护)费 |
54 |
1.36 |
|
19 |
|
租赁费 |
55 |
0.66 |
|
20 |
|
公务接待费 |
56 |
0.34 |
|
21 |
|
劳务费 |
57 |
2.64 |
|
22 |
|
工会经费 |
58 |
12.10 |
|
23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9 |
9.00 |
|
24 |
|
其他交通费用 |
60 |
7.36 |
|
25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61 |
39.60 |
|
26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2 |
50.96 |
|
27 |
|
抚恤金 |
63 |
2.76 |
|
28 |
|
生活补助 |
64 |
14.55 |
|
29 |
|
医疗费补助 |
65 |
17.89 |
|
30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66 |
15.75 |
|
31 |
|
|
67 |
|
本年收入合计 |
32 |
|
本年支出合计 |
68 |
1175.6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33 |
|
结余分配 |
69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34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70 |
|
|
35 |
|
|
71 |
|
合计 |
36 |
|
合计 |
72 |
1175.67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9.34 |
|
9.00 |
|
9.00 |
0.34 |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1175.6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98.08万元,下降59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67万元。
2018年支出总计1175.6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98.08万元,下降59 %。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32.64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8.31万元,农林水支出(类)91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89.62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1031.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3.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50.9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75.6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98.08万元,下降5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17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175.6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98.08万元,下降5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2.64 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8.3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医疗保险。
3、农林水支出(类)915.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一般行政运行、防汛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89.6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175.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25.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5.47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失业和工伤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3.3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医疗保险。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水利)(项)支出89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项)支出11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8万元,防汛(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一般行政运行、防汛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9.6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118.0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31.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9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临沂罗庄区水务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3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36.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652.5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9.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0.34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增加0.34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接待费未纳入预算,根据2017年实际支出情况,故2018年列预算0.3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