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区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外资项目的核准及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区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和区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管理和安排区级基本建设基金;承担区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区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区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执法;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全区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区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地区经济协作和境内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国家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综合平衡全区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包括:临沂市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预算、临沂市罗庄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临沂市罗庄区服务业办公室、临沂市罗庄区信息中心局属3个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
1、临沂市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
2、临沂市罗庄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3、临沂市罗庄区服务业办公室
4、临沂市罗庄区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463.15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
|
363.06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31
|
363.06
|
三、事业收入
|
3
|
|
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务)
|
32
|
325.06
|
四、经营收入
|
4
|
|
战略规划与实施
|
33
|
7.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日常经济运行调节
|
34
|
31.00
|
六、其他收入
|
6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
|
50.67
|
|
7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6
|
48.41
|
|
8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7
|
48.41
|
|
9
|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38
|
2.25
|
|
10
|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39
|
1.55
|
|
11
|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40
|
0.48
|
|
12
|
|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41
|
0.22
|
|
13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2
|
14.74
|
|
14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3
|
14.74
|
|
15
|
|
行政单位医疗
|
44
|
14.74
|
|
16
|
|
住房保障支出
|
45
|
34.68
|
|
17
|
|
住房改革支出
|
46
|
34.68
|
|
18
|
|
住房公积金
|
47
|
34.68
|
|
19
|
|
|
48
|
|
|
20
|
|
|
49
|
|
|
21
|
|
|
50
|
|
|
22
|
|
|
51
|
|
|
23
|
|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463.15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463.15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463.15
|
合计
|
58
|
463.15
|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463.15
|
工资福利支出
|
30
|
398.30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基本工资
|
31
|
114.54
|
三、事业收入
|
3
|
|
津贴补贴
|
32
|
161.37
|
四、经营收入
|
4
|
|
奖金
|
33
|
22.24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
34
|
48.41
|
六、其他收入
|
6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5
|
14.74
|
|
7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6
|
2.25
|
|
8
|
|
住房公积金
|
37
|
34.68
|
|
9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8
|
0.07
|
|
10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9
|
62.19
|
|
11
|
|
办公费
|
40
|
10.38
|
|
12
|
|
印刷费
|
41
|
11.00
|
|
13
|
|
邮电费
|
42
|
0.60
|
|
14
|
|
工会经费
|
43
|
5.95
|
|
15
|
|
其他交通费用
|
44
|
7.26
|
|
16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5
|
27.00
|
|
17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6
|
2.66
|
|
18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47
|
2.66
|
|
19
|
|
|
48
|
|
|
20
|
|
|
49
|
|
|
21
|
|
|
50
|
|
|
22
|
|
|
51
|
|
|
23
|
|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463.15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463.15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463.15
|
合计
|
58
|
463.15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0
|
0
|
0
|
0
|
0
|
0
|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463.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3.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15万元。
2018年支出总计463.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3.97%。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63.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4.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4.68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39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6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2.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63.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3.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3.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463.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3.9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3.0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6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部分。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4.7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6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63.1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25.0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罗庄区服务业办公室开展工作的项目支出及计划报告的起草、印刷等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退城进园工作、全区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罗庄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开展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8.4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的失业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的工伤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的其他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4.7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4.6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25.1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8年度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罗庄区发展和改革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相同,都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罗庄区发展改革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加之单位已进行公车改革,现已无公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基本持平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