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罗庄区文化广电新文出版局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和文物事业、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内设办公室(兼挂人事科、财务科牌子)、文化科、广电科、新闻出版科4个职能科室及机关党委;下属罗庄区图书馆、罗庄区文物管理办公室、罗庄区文化艺术馆3个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文化艺术与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著作权管理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艺术与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著作权管理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文化艺术与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著作权管理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协调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具体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等五大公共文化服务惠民工程;推进全区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文化领域的体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协调全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站)等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管理全区文物事业;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
(六)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拟订全区动漫、游戏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八)指导、管理全区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组织推进全区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全区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的审核申报;指导全区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
(九)负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全区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管理;负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管理,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负责管理全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新闻出版事业;拟订全区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出版物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
1、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机关
2、罗庄区图书馆
3、罗庄区文物管理办公室
4、罗庄区文化艺术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368.37
|
(按功能科目)
|
30
|
368.37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31
|
305.45
|
三、事业收入
|
3
|
|
文化
|
32
|
294.22
|
四、经营收入
|
4
|
|
行政运行
|
33
|
239.68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
|
34
|
2
|
六、其他收入
|
6
|
|
机关服务(文化)
|
35
|
30
|
|
7
|
|
图书馆
|
36
|
4
|
|
8
|
|
文化活动
|
37
|
3
|
|
9
|
|
群众文化
|
38
|
15.54
|
|
10
|
|
文物
|
39
|
2
|
|
11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物)
|
40
|
2
|
|
12
|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
41
|
9.23
|
|
13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广播)
|
42
|
9.23
|
|
14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3
|
37.28
|
|
15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4
|
35.79
|
|
16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5
|
35.79
|
|
17
|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46
|
1.49
|
|
18
|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47
|
1.13
|
|
19
|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
0.36
|
|
20
|
|
住房保障支出
|
49
|
25.64
|
|
21
|
|
住房改革支出
|
50
|
25.64
|
|
22
|
|
住房公积金
|
51
|
25.64
|
|
23
|
|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368.37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368.3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368.37
|
合计
|
58
|
368.37
|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368.37
|
合计(按经济科目)
|
30
|
368.37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工资福利支出
|
31
|
221.18
|
三、事业收入
|
3
|
|
基本工资
|
32
|
84.99
|
四、经营收入
|
4
|
|
津贴补贴
|
33
|
82.47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奖金
|
34
|
16.44
|
六、其他收入
|
6
|
|
社会保障缴费
|
35
|
37.28
|
|
7
|
|
商品和服务
|
36
|
17.68
|
|
8
|
|
办公费
|
37
|
6.44
|
|
9
|
|
印刷费
|
38
|
2
|
|
10
|
|
邮电费
|
39
|
0.8
|
|
11
|
|
差旅费
|
40
|
0.8
|
|
12
|
|
会议费
|
41
|
0.1
|
|
13
|
|
培训费
|
42
|
0.2
|
|
14
|
|
公务接待费
|
43
|
0.3
|
|
15
|
|
工会经费
|
44
|
2.6
|
|
16
|
|
其他交通费用
|
45
|
4.44
|
|
17
|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46
|
63.74
|
|
18
|
|
奖励金
|
47
|
0.02
|
|
19
|
|
住房公积金
|
48
|
25.64
|
|
20
|
|
在职住房补贴
|
49
|
29.76
|
|
21
|
|
取暖补贴
|
50
|
7.41
|
|
22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1
|
0.91
|
|
|
|
专项支出
|
52
|
65.77
|
|
|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53
|
65.77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368.37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368.3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368.37
|
合计
|
58
|
368.37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0.3
|
0
|
0
|
0
|
0
|
0.3
|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368.37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17 万元,下降1.6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37 万元。
2017年支出总计 368.37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17 万元,下降1.6 %。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文化体育与传媒(类)305.4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2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5.64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221.1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6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 63.74 万元,专项支出(类)65.7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68.37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17 万元,下降1.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8.3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368.37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17万元,下降1.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5.6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住房公积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28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68.37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39.6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项)2万元,机关服务(文化)(项)30万元,图书馆(项)4万元,文化活动(项)3万元,群众文化(项)15.54万元,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物)2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广播)(项)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6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住房公积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 35.79 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13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302.6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221.1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6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3.74 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6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6.9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6.9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9.7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车,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9 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7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车。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压缩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