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罗庄区体育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7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7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7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 罗庄区体育中心概况
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
罗庄区体育中心于2010年10月设立,为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配备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编制6名。2015年4月设立党组,有党员5人。现设置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综合业务科三个科室。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制订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本区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和配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大专院校、社区居委及社会团体,认真贯彻《临沂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完善全工健身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从而构筑全民健身服务的保障体系;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工作。
4、规划本区运动项目的设置和重点布局;研究、指导业余体育训练与体教结合工作,进而构筑奥运后备人才的培养体系;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教练员、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督导员等体育队伍的建设。
5、积极申办、承办各级各类的体育竞赛活动,并主办全区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国、省、市各类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同时指导基层的体育竞赛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布局;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批,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7、规划体育经济与经营活动的发展,加大体育产业开发的力度;做好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工作。
8、负责区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9、开展国际间、省、市间和区县之间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庄区体育中心(单位名称)部门预算:罗庄区体育中心(单位名称)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17年体育中心部门预算表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公开01表
单 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2017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2017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66.00.
|
合计
|
30
|
66.00.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1
|
66.00.
|
三、事业收入
|
3
|
|
体育
|
32
|
66.00.
|
四、经营收入
|
4
|
|
行政运行(体育)
|
33
|
8.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体育竞赛
|
34
|
15.00
|
六、其他收入
|
6
|
|
群众体育
|
35
|
43.00
|
|
7
|
|
|
34
|
|
|
8
|
|
|
37
|
|
|
9
|
|
|
38
|
|
|
10
|
|
|
39
|
|
|
11
|
|
|
40
|
|
|
12
|
|
|
41
|
|
|
13
|
|
|
42
|
|
|
14
|
|
|
43
|
|
|
15
|
|
|
44
|
|
|
16
|
|
|
45
|
|
|
17
|
|
|
46
|
|
|
18
|
|
|
47
|
|
|
19
|
|
|
48
|
|
|
20
|
|
|
49
|
|
|
21
|
|
|
50
|
|
|
22
|
|
|
51
|
|
|
23
|
|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66.00.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66.00.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66.00.
|
合计
|
58
|
66.00.
|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66.00
|
合计
|
30
|
66.00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
|
8.00
|
三、事业收入
|
3
|
|
办公费
|
32
|
5.30
|
四、经营收入
|
4
|
|
工会经费
|
33
|
0.7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4
|
2.00
|
六、其他收入
|
6
|
|
专项支出
|
35
|
28.00
|
|
7
|
|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36
|
28.00
|
|
8
|
|
其他资本性支出(类)
|
37
|
30.00
|
|
9
|
|
专用设备购置
|
38
|
30.00
|
|
10
|
|
|
39
|
|
|
11
|
|
|
40
|
|
|
12
|
|
|
41
|
|
|
13
|
|
|
42
|
|
|
14
|
|
|
43
|
|
|
15
|
|
|
44
|
|
|
16
|
|
|
45
|
|
|
17
|
|
|
46
|
|
|
18
|
|
|
47
|
|
|
19
|
|
|
48
|
|
|
20
|
|
|
49
|
|
|
21
|
|
|
50
|
|
|
22
|
|
|
51
|
|
|
23
|
|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66.00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66.00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66.00
|
合计
|
58
|
66.00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2.00
|
|
2.00
|
|
2.00
|
|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 66.0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4.00万元,减少5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58.00万元。
2017年支出总计66.0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4.00万元,减少5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58.00万元。
1、按功能分类科目,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6.00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8.00万元,专项支出(类)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类)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6.0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4.00万元,减少5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58.00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66.00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4.00万元,减少5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项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 8.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8.00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 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 58.00 万元,本年支出58.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群众体育:共 43.00万,主要用于全民健身广场建设和全民健身活动。
2、体育竞赛:共15.00万,主要用于省市区中小学生联赛。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罗庄区体育中心(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3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罗庄区体育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 .00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1.00万,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基本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