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罗庄区委党校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收入预算表
四、支出预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罗庄区委党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是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主阵地,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社会办学的综合性培训机构。
罗庄区委党校成立于1995年,隶属于区委组织部,2001年11月19日,经临沂市编制委员会批复[2001]22号,升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2002年1月设立中共罗庄区委党校委员会、机关党支部,2008年7月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同年9月加挂罗庄区社会主义学院牌子。2013年5月增挂中共临沂市委党校罗庄分校、罗庄区行政干部学校的牌子。根据罗编[2005]12号,《关于罗庄区委党校增加人员编制、设置内部机构的报告》的批复,内设办公室、教务室、总务室、业教室4个副科级机构,现有人数17名,其中:参照管理14名、事业编制3名。
党校的主要职责为:
1、在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2、培训和轮训科级领导干部、新任科级干部、街(镇)中层干部、青年后备干部、妇女干部、无党派和全区村(居)党组织书记等培训班。
3、做好在校期间培训学员的教学、考察、生活管理服务工作 ,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参训干部在校期间的学习培训状况进行考核考察。
4、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
5、协调配合江泉集团和罗庄展览馆的两处现场教学基地,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基地的作用。
6、承担区委、区政府及市委党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庄区委党校部门预算包括:罗庄区委党校预算。
纳入罗庄区委党校2017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1、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罗庄区委员会党校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234.21
|
教育支出
|
30
|
192.62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进修及培训
|
31
|
192.62
|
三、事业收入
|
3
|
|
干部教育
|
32
|
192.62
|
四、经营收入
|
4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3
|
24.41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4
|
23.99
|
六、其他收入
|
6
|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的补助
|
35
|
0.42
|
|
7
|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36
|
0.18
|
|
8
|
|
财政对工伤保险的补助
|
37
|
0.24
|
|
9
|
|
住房保障支出
|
38
|
17.17
|
|
10
|
|
住房改革支出
|
39
|
17.17
|
|
11
|
|
住房公积金
|
40
|
17.17
|
|
12
|
|
|
41
|
|
|
13
|
|
|
42
|
|
|
14
|
|
|
43
|
|
|
15
|
|
|
44
|
|
|
16
|
|
|
45
|
|
|
17
|
|
|
46
|
|
|
18
|
|
|
47
|
|
|
19
|
|
|
48
|
|
|
20
|
|
|
49
|
|
|
21
|
|
|
50
|
|
|
22
|
|
|
51
|
|
|
23
|
|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234.21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234.21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234.21
|
合计
|
58
|
234.21
|
收入支出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234.21
|
一、 工资福利支出
|
30
|
147.81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
基本工资
|
31
|
56.25
|
三、事业收入
|
3
|
|
津贴补贴
|
32
|
56.14
|
四、经营收入
|
4
|
|
奖金
|
33
|
11.01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社会保障缴费
|
34
|
24.41
|
六、其他收入
|
6
|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
|
12.26
|
|
7
|
|
办公费
|
36
|
0.13
|
|
8
|
|
工会经费
|
37
|
2.70
|
|
9
|
|
其他交通费用
|
38
|
9.43
|
|
10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9
|
42.64
|
|
11
|
|
奖励金
|
40
|
0.03
|
|
12
|
|
住房公积金
|
41
|
17.17
|
|
13
|
|
在职住房补贴
|
42
|
19.70
|
|
14
|
|
取暖补贴
|
43
|
4.60
|
|
15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4
|
1.14
|
|
16
|
|
四、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45
|
31.50
|
|
17
|
|
主体班次培训费
|
46
|
20.00
|
|
18
|
|
网站维护费
|
47
|
2.00
|
|
19
|
|
干部教育专项经费
|
48
|
9.5
|
|
20
|
|
|
49
|
|
|
21
|
|
|
50
|
|
|
22
|
|
|
51
|
|
|
23
|
|
|
52
|
|
|
24
|
|
|
5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5
|
234.21
|
本年支出合计
|
54
|
234.21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6
|
|
结余分配
|
55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7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6
|
|
|
28
|
|
|
57
|
|
合计
|
29
|
234.21
|
合计
|
58
|
234.21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0
|
0
|
0
|
0
|
0
|
0
|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 234.2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0.45万元,减少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4.21 万元。2017年支出总计 234.21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45 万元,减少0.2 %。其中:
1、按功能分类科目,教育支出(类)192.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7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147.8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2.2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64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1.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34.2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45万元,减少0.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234.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34.2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45万元,减少0.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支出 192.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干部教育培训支出192.6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4.4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的社保费用24.4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7.1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17.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 234.21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192.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干部教育培训支出192.6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24.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的社保费用24.4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1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17.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202.71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147.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2.6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 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7年度罗庄区委党校(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 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 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 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罗庄区委党校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 9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