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罗庄区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罗庄区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通知》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各项规定,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强化过程监控;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