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政府预算资金的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要求,对我区2018年67个预算单位,涉及金额18101万元的96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流程
本次绩效评价,按照要求对我区2018年的96个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项目资金18101万元。首先,区财政局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和绩效目标要求编制绩效评价指标,下达给各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区财政局对项目单位的自我评价进行审核,确定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再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相应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价;最后,财政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该评价结果作为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具体情况
一是单位自评,全区共21个部门单位根据自身项目情况开展自评,共涉及金额10476.05万元;二是财政重点评价,财政部门选取4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涉及金额159万元;三是第三方评价,选取12个重点项目,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进行绩效评价,共涉及金额7319.5万元。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及被评价单位,认真准备所需材料,协调第三方到现场进行了解情况、收集材料、问卷调查等,确保第三方对我区项目做出客观评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
多年来,“重投入、轻支出,重支出、轻管理,重分配、轻绩效”观念普遍存在,大部分预算部门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清,部门预算单位还停留在“绩效评价只是例行检查”的认识层面,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存在畏难、抵触性情绪。
2、预算绩效管理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虽然我区绩效评价工作已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开展的力度不够大,制度还不够健全、评价项目数量和资金数额占区级项目总量和财政支出比重还较低,距离全过程全范围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对项目单位一一提出整改措施,要求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核查,举一反三,确
保整改到位。
1、要强化项目管理,从项目立项,设计到财务竣工决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2、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对照制度开展自查自纠;
3、要加强工程项目进度督查,及时完善项目资料,严格按照项目目标设定情况实施。
四、评价结果的公开和应用
(一)对于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建议将其作为改进项目资金管理和安排以后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对于本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由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视情况予以缓拨、停拨资金;对于评价结果优秀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的,在明年预算安排中优先考虑。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