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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7086600-04_A/2018-02060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罗庄区2018年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成文日期  2018-02-06
 公开日期  2018-02-06  发布机构  罗庄区财政局
关于罗庄区2018年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关于2018年罗庄区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2018年上级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数为 803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体制补助收入1626万元,主要用于保持财政体制的连续性而给予县区定额补助,保障县区既得财力。

(二)均衡性转移支付3650万元,主要用于均衡县区间财力差异,增强财政困难县区基层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能力。

(三)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4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改革革命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

(四)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923万元,主要用于增强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能力,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民生政策基本财力需要。

(五)结算补助收入2807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县区财政保障能力,统筹用于保民生、促发展、防风险。

(六)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92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县区承担下划企业事业单位的支出责任,维持原有的分配格局。

(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97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改善基层政法部门办公办案条件和必要装备配置。

(八)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11107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薄弱地区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九)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74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对城乡低保对象等 低收入群体进行补助。

(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1452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筹资部分,支持县区持续推进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十一)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52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二)固定数额补助收入3901万元,主要用于帮助财政困难区和基层政府落实工资改革政策,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同时,对市县因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形成的减收进行补助,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

(十三)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535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城镇化、扶贫攻坚以及村级组织办公、村干部报酬以及村内公共设施管护等方面支 出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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