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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1/2020-0000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诈骗、“套路贷”等各类诈骗案件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6-23
 公开日期  2020-06-23  发布机构  临沂公安局罗庄分局
诈骗、“套路贷”等各类诈骗案件解读

罗庄区公安分局就高考诈骗、“套路贷”等各类诈骗案件及夏季盗抢案件的发案特点、防范措施等相关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1、问:近年来,电信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持续高发,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今年以来,罗庄公安分局成立了反电诈中心,组建专门队伍打击防范此类犯罪,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人们在生活当中,应该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答:电信诈骗犯罪作案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形式有:

  1. 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以受害人身份证被盗用、涉嫌贩毒、恶意透支、洗钱等为名要求被害人查看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网站中通缉令,或用改号软件假冒公检法机关座机打电话恐吓、诱骗受害人将钱款转至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号内。

    2、冒充公司老总实施诈骗。在微信群、QQ群假冒充受害人的老总或上级领导对会计从业人员实施的诈骗手段。

    3、冒充熟人诈骗。嫌疑人冒充受害人的熟人、朋友等先电话联系,后谎称自己被抓、出车祸、受伤住院等理由实施诈骗。

    4、中奖信息诈骗。以受害人中奖为切入口,要求受害人去ATM机、银行柜台或者以手机转账的形式付给手续费的形式实施诈骗。

    5、网络购物诈骗。骗子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如“二手汽车”、“手机”等,骗取受害人“预付金”、“手续费”,或者冒充网络客服人员以商品购买不成功退款为名,索要受害人银行卡、密码,继而实施诈骗。

    6、虚构“购车、房退税”诈骗。骗子谎称根据国家优惠政策可以退税,要求先缴纳一定手续费实施诈骗。

    7、冒充武警、消防领导诈骗。以部队基建项目为由骗取个体工商户信任,再以部队急需购买帐篷、床垫等装备,要求受害人帮忙垫资实施诈骗。

    8、以发放助学贷款、助学金等为名对参加高考学生、在校学生等进行诈骗。

    9、冒充银行客服诈骗。嫌疑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或假冒银行客服号码发信息,谎称客户银行卡透支,可能被人复制盗用,以停卡、销户、交滞纳金等理由要求用户到银行ATM机上更改数据信息,实际上是骗当事人将卡内现金划转到骗子账户上。

    10、验资诈骗。以高额回报代理股票交易为名,要求受害人先交钱验资的方式实施诈骗。11、微信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在微信朋友圈假冒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购货款就会失去联系。

    12、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13、网络游戏诈骗。通过网络游戏,借口账号冻结、装备买卖、游戏充值、游戏代练等,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14、办理信用卡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短信等发布可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的广告,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以“手续费”、“中介费”、“保证金”等虚假理由要求事主连续转款。

    15、冒充社保、医保诈骗。假冒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医保卡、社保卡出现异常,可能被冒用、透支,涉嫌洗钱等犯罪或称事主身份证被冒用办卡,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

    16、贷款诈骗。通过网络等平台发布信息,称可快速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承诺无担保、低利息。一旦事主信以为真,立即以预付利息、交保证金等名义诈骗。

    17、机票改签诈骗。冒充航空公司客服发送短信,以“航班取消、提供退票、改签服务”为由,诱骗购票人员多次进行汇款操作,从而实施连环诈骗。

    18、冒充黑社会诈骗。犯罪嫌疑人先获取受害人身份、职业、手机号等资料,之后拨打电话自称黑社会人员,受人雇佣要加以伤害,告诉事主可破财消灾,要求事主汇款。

    19、电信欠费诈骗。骗子冒充电信部门职工,称被害人电话被窃打、并已严重欠费,并主动将电话转给自称公安民警的同伙,要求汇款。

    20、点击链接植入病毒诈骗。利用伪基站发布网银升级、积分兑现、掌握受害人及亲属隐私等诈骗短信,诱使受害人点击不明链接,向手机植入木马病毒,盗取受害人手机银行、支付宝中存款等等。

    在生活中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公安民警总结了以下几点:

    一、出现以下情况,基本可以断定你正在被诈骗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1、凡是自称外地的公检法并要求汇款的;2、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3、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你先交钱的;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5、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的;6、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7、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汇款的;8、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

    二、在生活中遇到以下行为,要做到“六个一律”:1、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2、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3、只要一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的,一律挂掉;4、所有短信,要求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5、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6、一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不汇款。

    三、要做到“四不”:1、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电信诈骗嫌疑人通过软件可以任意设置来电号码。可通过114查询对方号码,确实是某单位座机的,只要再打过去询问是否向本人打过电话,是否有电话中所说的内容,即可识破。不管对方使用什么花招,都不要轻易相信;对于自称熟人发信息要求汇款的,打电话确认一下即可辨别。2、不透漏。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3、不转账。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绝不向陌生人账户汇款、转账,不轻易将银行卡密码告诉他人。4、不慌张。遇到可疑情况保持冷静头脑,不贪、不信、不慌,多和身边人商量,及时向警方报案,或拨打诈骗账号归属银行的客服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该诈骗账号,然后重复输错五次密码,即可暂时冻结该账户,为紧急止付赢得时间。

    再次,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好安全防范宣传,把学习到的安全防范知识向家里或者邻里老人宣传,拓展社会宣传覆盖面,让电信诈骗无机可乘,大幅降低此类案件发生。

2、问:“套路贷”是一种新业态的黑恶犯罪,这种新型黑恶犯罪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此类案件有什么特点,应如何防范?

答:“套路贷”不是为了贷款,而是为了套路。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但实质均无金融资质,并以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个人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以“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以及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等显然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有的还要求借款人办理上述合同的公证手续。

2、制造银行流水痕迹:犯罪嫌疑人将虚高后的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后,要求借款人在银行柜面将上述款项提现,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但犯罪嫌疑人要求借款人只得保留实际借款金额,其余虚增款额须交还犯罪嫌疑人。有的犯罪嫌疑人刻意让被害人抱着提取出的现金进行照相,制造被害人已取得虚增款额的假象。

3、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在签订借款合同并制造银行走账流水后,通过“变相拒收还款”、“借款人还背负其它高利贷”等方式和无理借口故意造成或单方面宣称借款人“违约”,并要求全额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大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扮演”其他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5、软硬兼施“索债”:犯罪团伙成员自行实施或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各种手段侵害借款人合法权益,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及其近亲属施压;或利用虚假材料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借款人及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在“套路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处心积虑设计各种套路,制造经济纠纷假象,将虚构的债务合法化,非法强占他人财产,具有非常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套路贷”与普通的民间借贷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一是出借目的不同。民间借贷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而“套路贷”是以 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二是手段方法不同。民间借贷一般是双方真实意愿下的借贷行为,受民事法律的保护,双方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 违约的情况,而“套路贷”则存在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制造银行流水,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等多种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主动追求并制造“违约”事实发生,为下一步设计“套路”,非法占有更多 财物奠定基础。

三是法律后果不同。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还伴随产生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受害人人身权、财产权,其签订的虚假借款合同以及恶意垒高的债务一律不受法律保护。

有三种“套路贷”类型最为常见。

第一种是“房贷”类“套路贷”。犯罪嫌疑人针对名下有房产的客户,诱骗其抵押贷款,层层设置陷阱,制造银行流水痕迹,通过暴力讨债或法律诉讼,达到强占受害人房产的目的。

第二种是“车贷”类“套路贷”。犯罪嫌疑人针对抵押机动车的客户,故意设置各类陷阱,以没有按期还款或者车辆GPS信号失联为由,恶意造成受害人“违约”,将车辆强行“拖走”或者使用备用钥匙悄悄开走,迫使车主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和“拖车费”。

第三种是“现金贷”类“套路贷”。犯罪嫌疑人以网络借贷平台和借贷APP应用为依托,以有消费需求又无经济实力的年轻人、在校大学生、无业人员等群体为主要侵害对象,以“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 ”进行虚假宣传,引诱落入“套路贷”陷阱。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面对“套路贷”陷阱一定要提高警惕。首先要合理消费、科学理财、理性借贷,了解自己的还款能力再去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其次,如果需要借贷,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相信一些民间借贷人所谓的“无抵押、零利息”等说辞,在借款、还款过程中,对公证、过户等需要签字的合同尤其要谨慎;最后,一旦发现自己陷入了“套路贷”,应立即停止还款,及时向警方报案,保留对方暴力催收的证据,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等,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三是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3、问:夏季是盗窃、抢劫等侵财性案件的高发期,针对盗抢案件,应如何防范?

答:一、盗窃案件,多为街头盗窃和入室盗窃。

一是街头盗窃:随着私家汽车的增多,目前多发的是撬砸汽车玻璃偷包案件。一般方法是作案人选定目标汽车后,采用特制工具钩开车门或用重物击碎汽车玻璃,将车中的皮包等物品盗走。针对这种情况,群众若是骑车出行,到达目的地后最好将自行车存放到存车处,没有条件的要使用U形锁与固定物连锁在一起。若是驾车外出,不要将贵重物品放置在汽车内以及后备厢中,应将汽车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另外,现在出现一种专门针对女性司机的抢夺案件,多为团伙犯罪,且各有分工,他们趁机动车在十字路口等待绿灯或是停靠路边等候之机,一人敲车窗,以告知发生事情为由吸引司机注意力,另一人则迅速打开放有手包等财物一侧的车门实施抢夺。针对这类案件,最好的防范方法是在路口停车或是路边停靠时,将所有车门锁死。

二是入室盗窃:入室盗窃犯罪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除犯罪分子作案手法不断翻新和呈团伙化、“一条龙”犯罪趋向外,居民住宅安全防范意识低,企事业单位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因素也为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

因此,在平时的防范工作中,要搞好邻里关系,互相照应非常有效,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一定要多加小心,必要时进行监视并拨打110报警。居民外出时,如果家中无人,应该将门窗全部锁好,使用合格的防盗门,做好安全防护。家里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存单、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存折上的账号、密码要记在日记本上或其他秘密本子上,不要同身份证、户口本等放在一起。家庭地址、电话号码或家人情况不要随意告诉陌生人,以免给犯罪分子开启方便之门。遇有“打错了”或不吱声的电话要倍加小心,教育孩子不要向陌生电话通报家庭住址及父母姓名,防止住宅电话被犯罪分子作为踩点的“方便”工具。暑假期间教育子女遇陌生人按门铃、敲门,先从猫眼观察,不是自家人不轻易开门。根据破获的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行窃一般选择风雨天气,因为这种天气室外杂音很大,行动不易被人发觉,为此提醒住户夏季风雨多发季节,睡前检查一分钟,看看家里的门、窗是否关好。

需要提醒群众的是,万一遭遇犯罪分子由盗窃转化为抢劫时,居民应注意做到,沉着冷静,与其周旋,同时,设法与外界保持联系,或向外界发出信号。在与犯罪分子接触过程中要尽量记清犯罪分子体貌特征、讲话内容、口音、动作、习惯、彼此的称呼以及被抢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等,以便为日后破案提供相应依据。

二、抢夺案件,多为飞车抢夺、尾随抢夺。

一是飞车抢夺。当前季节,人们衣着单薄,携带手提包,佩戴的金银饰品均暴露在外,容易成为作案分子选择的目标。据了解,此类案件往往发生在傍晚时分,犯罪嫌疑人基本上是男性青年,多为2-3人驾乘摩托车,瞄准目标后,由坐在车后的男子实施抢夺。一般等被害人反应过来,摩托车已经逃离现场。如遇此类抢夺,受害人应当保持镇静,看清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记住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时报案。

二是尾随抢夺。这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犯罪嫌疑人提前在银行观察客户取款的数量,当遇有客户提取大宗存款时,他们便会尾随客户,趁客户不备实施抢夺;嫌疑人选择作案对象以女性客户及年岁较大的男性客户居多。对于此类抢夺,群众在存取款时,要留意身边是否有可疑人员。在取大额钱款时,最好两人以上同行,如果遇到不法分子作案,一定要注意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另外,开车来存取款的司机也要提高防范意识,一旦汽车轮胎被扎,应做到钱物不离身,以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三、抢劫案件,多为拦路抢劫、入室抢劫。

首先谈一下拦路抢劫。犯罪嫌疑人多为结伙、持凶器、驾摩托车、汽车作案,往往伴有暴力手段。

实际生活中,群众被抢,关键在于麻痹大意、防范意识不强。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一是夜间外出时,特别是女同志晚上外出最好要结伴外出,身上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和金银首饰。二是如果发现有不良行为人员尾随或者跟踪,在及时报警的同时要尽快想办法脱身到人员密集场所。三是存折和身份证,应分开保管。四是外出可随身携带合法的自卫工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群众在遇到抢劫时,首先要做到人身安全,注意做到沉着冷静,与其周旋,设法与外界保持联系,或向外界发出信号,并记清作案分子体貌特征、车辆特征、逃跑方向,待人身安全后及时报警。

其次谈一下入室抢劫。犯罪嫌疑人多为2-3人,持械、蒙面实施抢劫。受害人遇到此类抢劫,同样要保护自身安全,尽量记清犯罪分子衣着、身高、发型、讲话内容、口音、动作、习惯、彼此的称呼以及被抢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等,以便为侦察人员日后破案提供相应依据。

再谈一下抢劫出租车案件。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人流、物流加快,为出租车行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一些社会闲散青年文化素质低、生存技能差、没有固定经济来源而又想不劳而获贪图享乐,将作案目标指向出租车,铤而走险,实施犯罪。因此,必须加强出租车司机日常安全防范意识及临危处置方法。

一是日常安全防范对策

1、出租车要安装GPS报警系统及车载电台,随时联系,以防不测。

2、出租车上安装的专用防护栏,请不要自行拆除,留下隐患。但是很多车内驾驶者和副驾驶之间没有防护栏,也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应该尽快装上。

3、出租车司机可以准备棍棒等自卫物品或放置发胶等喷雾装置,不应当携带违法的管制刀具。

4、夜晚尽量避免单身男性乘客在副驾驶位置乘坐。

5、出租车到达目的地付费找钱时,要停车在方便向前直行的位置,停车后不熄火,使车随时待发。

6、夏季营运不要佩戴项链、戒指等贵重物品,以免露富招灾。

7、夜间停车时,应该尽可能把车停放在灯光明亮的地方,或人多的地方。

8、因故停车或收费开票时要提高警惕,防止对方突袭,要锁上驾驶座车门并将车保持在怠速状态,以便发生袭击时能立即启动汽车迅速离开。

9、跑长途前要给家人打个电话或用电台通报公司,告知乘客目的地,必要时与家人或朋友保持联系。

二是异常判断

要对以下乘客多加戒备:

1、对那些携带可疑物品,或者始终双手插兜,抱住腰部,动作不自然等神情异常的,要特别当心,有可能携带作案工具,可以让其下车或报警。

2、上车不能说出明确目的地的或多次改变行车路线的,遇见这样的乘客一定问清乘客的明确去处。

3、夜间要求出县或到偏远乡镇,不讲价,愿意多付钱者要加强戒备。

4、两人同行,上车后一人坐前排,一人坐后排,左顾右盼且互相之间不讲话者。

5、夜间男乘客执意坐前排者。

6、夜晚一人上车后,又让司机到一个或一个以上地点接其他人员者。

三是遇到抢劫的临场处置

1、如果预感到要遭遇抢劫时,应及时启动车内GPS报警系统,司机朋友一定不要慌张,不应用言语行为刺激对方,要耐心周旋拖延时间,以便警方通过卫星定位系统迅速掌握报警出租车所在位置及行车路线。

2、如果司机判断可能会出现遭盗抢等危险时,要先设法稳住歹徒,冷静谈判,随时躲避歹徒可能的袭击,想尽办法假借车突然熄火、车有毛病等,在有利的地带报警或弃车迅速逃离。

3、在行驶途中发生抢劫时,可以采取违反交通规则的办法,比如故意逆行或者闯红灯,引起交警的注意。或者是把你的车辆往人多的地方行使,千万不要因为语言过激,导致犯罪嫌疑人采取过激的行为,首先要保护自己的生命,生命是最珍贵的。

4、如果发生抢劫,要多留意歹徒的特征,比如说长相、身材、口音等等,尽快报案,为公安机关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

5、当抢劫者实施抢劫逃跑后,出租车司机不幸受伤时,要保持镇静,用布或毛巾等压住伤口,不让伤口流血,并设法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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