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2/2022-0000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河长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成文日期  2022-03-04
 公开日期  2022-03-04  发布机构  罗庄区水务局
罗庄区河长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

2021年,罗庄区紧紧围绕水利部、省、市、区河长制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坚决守护绿水青山,河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全区河湖生态不断改善,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实现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全区河流基本情况

全区共23条区级以上河流和1座小型水库,河流总长234.92km,分属两大河系即沂河河系和中运河河系,统属淮河水系。其中沂河为界河,南涑河、陷泥河、燕子河及其支流均为季节性河流,主要承担罗庄区和上游县区的排洪。另有两处国家级湿地公园—双月湖湿地公园和武河湿地公园。沂河为省级河流,邳苍分洪道、城河、陷泥河、南涑河、燕子河为市级河流,其余17条为区级河流。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各级河长认真履职

按照省、市河长办的要求,全面构建河长管理体系,设置区、街镇、村三级“河长”,鉴于区级领导调整,今年又重新调整任命区级河湖长16人,街镇级河湖长50名,村级河湖长171名,落实了20个区级河湖长联系单位。全面落实《罗庄区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区河长办督促各级河长巡河,强化全区河流的日常巡查监管,2021年1月份至12月,全区各级河长巡河次数达17232次,每月第一周对上月各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通报,加大巡河力度, 形成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2、开展河长制湖长制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推广工作,培育青少年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河湖保护,并充分发挥学校的社会带动作用,推动全区加快造福人民群众的幸福河湖建设进程,举办罗庄区河长制进校园启动仪式,组织500名优秀学生到小埠东橡胶坝、沂蒙水利展馆参观学习。

3、聘请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区级河湖长制特邀监督员

为进一步强化河湖管护,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促进河湖保护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聘请4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河湖监督员,参与河长制湖长制监督工作。

4、开展全区河湖水安全水污染水生态水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区河长办组织相关部门和各街镇对全区河湖进行排查,排查重点聚焦水安全隐患、河湖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损害等情况,具体包括:河湖“四乱”、非法排污、黑臭水体、面源污染、非法养渔、畜禽养殖污染,水库水闸安全鉴定以及除险加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安全度汛隐患等问题制定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逐一销号。区河长办组织相关部门和各街镇对全区河湖分批排查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河湖问题52个。2021年7月3日,下发了《关于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推动河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罗河办字〔2021〕9号),7月10日前,各级河湖长对负责河湖开展一次全覆盖、起底式巡河排查。巡查聚焦水安全隐患、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损害等情况,重点排查河湖“四乱”、非法排污、农村水环境、面源污染、养殖污染,水库水闸安全鉴定以及出险加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安全度汛隐患等内容。巡查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总结梳理,同时不放过新增、新发现河湖问题,健全完善河湖问题巡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巩固河湖清违清障成果。

5、开展美丽示范河湖建设

在巩固好“无违河湖”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美丽示范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罗庄区编制了省级美丽河湖邳苍分洪道建设实施方案、市级美丽河湖南涑河和陷泥河建设实施方案。通过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精准施策,提档升级,加快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美丽示范河湖,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为全区河湖管理提供样板,目前完成省级河美丽示范河湖邳苍分洪道建设项目省级验收,陷泥河、南涑河2条市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市级验收,泄洪渠等6条美丽幸福河湖达标验收。

6、开展河湖碍洪隐患排查整治

根据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排查清理河湖碍洪隐患确保行洪安全的通知》要求,罗庄区对河湖“四乱”问题和行洪隐患再排查再清理,速查速清,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

7、对河道进行生态补水

为全区河道进行生态补水4次,补充水量860万方。清理闸坝等工程管理范围内秸秆等垃圾14吨。

8、河湖“一河(湖)一策”修编

按照山东省第7号总河长令《关于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河湖进程的通知》、临沂市第7号总河湖长令《关于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区青龙河等区级河流17条、龙王沟等镇级河流4条和水库1座(抬头井水库,小一型,总库容114万m3),总长度144.02km,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摸清河湖存在问题,围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目标,修订编制了“一河(湖)一策”,严格以“策”施治河湖,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解决河道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河道面貌,维护河道健康。

9、打击河湖非法采砂工作

坚决打击河湖非法采砂活动,有效遏制河湖采砂乱象。按照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水河湖字〔2021〕2号)和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临河办〔2021〕35号)的部署,结合罗庄区实际,区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罗庄区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印发给各街镇和有关单位,在全区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与落实。同时,制定了河道采砂许可证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10、积极开展影响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拦河工程排查整治整治评估工作

按照市河长办要求,委托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开展影响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拦河工程排查整治整治评估工作,对全区流域面积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上建设的拦河工程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拦河工程进行合法性、功能性审查,形成评估报告,为下一步制定整改方案提供依据。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