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先后签发了第5号总河(湖)长令,为进一步加快河湖治理进程,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提出了确切要求。罗庄区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总河长令实施意见,区委高永胜书记、王晖青副区长分别作了批示。
2020年4月21日,区水务局局长、区河长办主任仲启明召集区河长办及小埠东灌区主要负责人召开了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下一步河长制工作。仲局长要求,河长办及灌区所有人员本周内分组对全区23条河流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所有河道内乱采、乱占、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进行汇总上报,列出清单、压实责任、集中整治。同时,对全区河道内排污口及河长制公示牌进行检查,统一建立台账,努力推动河长制工作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