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慈善总会
202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2021年,区慈善总会在区委、区政府、区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和“崇德向善、扶弱济困”的宗旨,紧紧围绕助老、助困、助学、助残、助孤、助医“六助”范围,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配套政策法规和慈善总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依法募捐,精准救助,自觉坚持公开、公正、自律的原则为我区慈善总会财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2021年全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21年区慈善总会总收入1509.35万元。其中募集款物1499.75万元、政府补助资金7万元、其他收入(利息收入)2.60万元。
(一)2021年全年共接收募集款物1499.75万元(含定向)。其中慈善资金1135.29万元、慈善物资折价364.46万元。
1、募集2020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善款18.05万元、2021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善款6.95万元。
2、爱心企业捐资965万元,另外捐助物资价值20.94万元。
3、与区团委携手开展“红领巾义卖活动”募集善款5.26万元、接收区团委等六部门联合开展的万人助学款52.48万元。
4、接收定向助学资金2万元、定向捐赠图书价值71.55万元、定向助学物资价值4.99万元。
5、市慈善总会拨付“临沂保”捐款7.84万元、善爱沂蒙情暖万家项目款0.8万元及价值6.24万元的保健茶产品、争取市慈善总会慈善助学现场会资金60万元,慈善物资价值260.74万元。
6、“99公益日”网络募捐款10.19万元。
7、河南特大水灾接收捐款6.69万元。
8、个人匿名捐款0.03万元
(二)政府补助资金7万元。
(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2.6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1年区慈善总会总支出760.90万元。其中各类慈善救助支出698.62万元、业务活动相关支出(车辆折旧)6.88万元、管理费用支出55.34万元、筹资费用支出0.06万元。
(一)慈善救助支出698.62万元。
全年慈善救助款物支出总金额698.62万元(其中款项支出 458.10万元、物资支出 240.52万元)。
1.扶贫支出107.77万元。 ①助力脱贫攻坚,拨付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资金57.58万元、②为贫困群众“夏季送清凉”补贴资金27.69万元、③帮扶弱困家庭,开展“爱的传承暖冬行动走访活动”22.5万元。
2、助学支出216.88万元。①慈善助学现场会助学71人24.5万元;②市区两级第一书记资助慰问困难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活动24.5万元;③与区团委“希望小屋”携手救助困难学生金额56.34万元;④联合国宏经贸、区妇联救助困难学生,金额2万元;⑤相关定向助学款30万元;⑥定向助学物资4.99万元;⑦慈善图书进社区、进校园物资74.55万元。
3、助困支出256.09万元。①走访环卫工人,捐赠老年营养品6.24万元;②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联合区民政局看望监护缺失困境儿童0.25万元、走访困难群众0.8万元;③定向救助65万元;④关爱妇女“两癌”家庭救助35万元及国家司法救助款5万元;⑤救助发放物资143.74万元及物资运费0.06万元。
4.助孤支出19.75万元。①开展对外合作,与山东中投慈善公益基金会联合设立“慈幼小雨伞扶助基金”项目,救助孤困儿童支出9.6万元;②冬季送温暖项目“关爱失能半失能人员和困境儿童”支出10.15万元。
5、助老支出19.28万元。①与鲁南粮油、效峰菌业一起走访6家敬老院,捐献物资5.01万元;②中秋、重阳节走访老人5.4万元、社会福利中心支出5.56万元;③“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和抗战老战士养老关爱活动”支出3.31万元。
6、 “临沂保”项目救助支出14.22万元。①与美华集团携手,为罗庄区养老机构924位老年人购买价值6.38万元临沂保、②与市慈善总会联合为罗庄区1600名贫困户购买7.84万元临沂保。
7、助力乡村振兴支出。助力乡村振兴40万元、助力慈善基层网络建设配套设施5.99万元。
8、其他项目支出。“大病救助项目”支出11.95万元、支援河南水灾6.69万元。
(二)慈善业务活动相关支出(车辆折旧)6.88万元。
(三)管理费用支出55.34万元、筹资费用0.06万元。用于区慈善总会办公费、会议费、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审计费等支出。
2021年总会慈善活动年度支出 705.51万元,占上年总收入889.13万元的79.35 %;管理费用 55.34万元,占 2021年总支出760.90万元的7.27 %,符合《慈善法》的规定。
三、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区慈善总会始终重视和加强财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工作从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自我监督、加强外部监督入手,做到善款善用、专款专用,并严格控制行政开支,努力降低项目成本。
(一)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了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了财务信息透明度。注重通过政府网站和媒体,及时将善款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自我监督。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社会组织《会计制度》核算,认真落实《罗庄区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善款善物专款专用,为每位捐赠者与受助者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分工负责、分级把关,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财务工作在正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中不断取得新成绩。
(三)坚持严格审计,加强外部监督。总会主动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主动向监事会报告年度慈善工作和财务工作,由监事会选聘社会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各方对区慈善总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加强和改进财务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了善款善物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总会的社会公信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随着工作和形势的发展,总会筹募总额不断增加,项目种类不断扩充,各项业务日趋繁杂。为应对由此带来的财务方面的挑战,总会在下一步将多管齐下,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素质。总会财务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罗庄区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办法》、《罗庄区慈善总会捐赠管理办法》、《罗庄区慈善总会救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坚持严格要求、努力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坚持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坚持实行岗位责任制,将日常财务工作细化分工,做到责任到人,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定期组织财务基础知识培训及工作经验交流,坚持学习国家的各项财务法规制度,不断强化法规意识,系统掌握国家财政法规和非营利组织有关财务规定。
(二)进一步严格审计监督。为增加总会慈善项目透明度,更好地促进项目发展,加强审计监督,并聘请二名专业财务顾问,颁发聘书,对区慈善总会财务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协助做好慈善资金管理。主动邀请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每年度按时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确保总会审计工作按期完成,及时向区行政审批局和区民政部门呈报审计报告。
(三)接受监事会监督。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保证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更好地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有效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监事会对总会财务、会计资料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定期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确保财务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慈善资金不受侵害。
今后,总会财务工作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牢记慈善使命,认真履职尽责。加快推进财务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切实抓好财务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严格自身要求,积极努力工作,为推动我区会慈善事业创新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