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560/2023-00000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沂堂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3-12-14
 公开日期  2023-12-14  发布机构  罗庄区沂堂镇
沂堂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沂堂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罗庄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沂堂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污染控制。具体包括:

(1)危险化学用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

(2)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突发环境事件。

(5)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工作原则。

1.5风险分析

辖区企业涉及液氨、甲醇、液氯等,存在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风险,同时废水、废气的超标排放、危险废物的随意处置等会造成突发环境事件。

2 应急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部

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分管领导

成 员: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工作区党委(党总支)书记、村居(社区)书记

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控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民政办、宣传办、人大办、团委、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环保所、应急办、违建办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党政办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团委、党政办、民政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爱卫办、卫生院配合

交通管控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综治办组成。

善后工作组由应急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经贸办、派出所、环保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管所组成。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生态环境办,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事件重要信息;组织发布突发环境事件事件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突发环境事件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 相关事项。

2.3村居(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人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 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

各部门(单位) 应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网格员上报、公众上报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判隐患动向,密切关注动态变化,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 预警

及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网格员、企业员工、群众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征兆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 信息报告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后,村居(社区)和企业应立即上报镇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核实情况及时向县生态环境及有关部门汇报。

4.1.2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应包括:环境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等;受环境污染威胁的户数、人数、财产数;环境污染引发原因及趋势、已采取措施及意见建议。

4.2处置措施

(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同时按规定向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镇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对可能受影响区域开展疏散转移、警戒、污染源截流等工作。

(3)协调周边企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广播、网络和通讯等方式告知有关单位和公民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5)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

(6)处置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现场,因抢险救援的需要破坏现场时,必须做好记录。

4.3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造成人员伤亡、周边生产生活影响的,善后处置人员应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

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或上报环境保护部门协助进行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5.2秩序恢复

在环境污染事件原因调查准确并采取管控措施后,对受影响的区域、有关设施进行清理或更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3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 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镇建立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罗庄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物资保障

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预案管理

7.1宣传培训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抢险救援意识。

7.2应急演练

镇、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救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预案衔接

本预案衔接《罗庄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沂堂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7.4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沂堂镇政府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